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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破皮溜出了鲜血。小瓦德不得不挥舞起火把才令他重新开始挪动起来。
在外面的庭院中,夜色笼罩着恐怖堡,一轮满月在城堡的东墙之上冉冉升起。苍白的月光将高耸的三角形垛口的影子投在冰冻的地面上,像一排黑色锋利的牙齿。空气冰冷而潮湿,带着久违的气息。人世,臭佬告诉自己,这是人世间的味道。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地牢里呆了多久,但至少有半年了。如此漫长,或许还要更久些。会不会是五年,十年了,或者二十年?我怎能知晓呢?如果我在下边疯了,我的半生已经逝去了又将如何呢?但不是那样,那想法太蠢了。不可能过去那么久了。那两个男孩依旧还是孩子。如果真的十年过去了,他们应当长成大人了。他得记住这些。我不能让他把我逼疯。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和脚趾,他可以抠出我的眼睛,割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夺走我的意志,除非得到我的允许。
小瓦德举着火把在头前带路,臭佬温顺地跟随着,大瓦德在后面押着他。他们经过狗舍时,猎犬冲着他们狂吠。寒风卷过庭院,吹穿了他身上穿着的又薄又脏的破衣衫,激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湿,虽然还没有下雪的迹象,但肯定寒冬将至了。臭佬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第一场雪的降临。我还剩下几根手指?几根脚趾?当他抬起手查看时,震惊地看到它是如此苍白,如此枯瘦。皮包着骨头,他想。我有了一双老人的手。难道我认错了这两个男孩?莫非他们根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他们的儿子?
大厅里光线昏暗,烟气缭绕。左右两行火把燃烧着,火把插在墙上探出来的人的手骨之上。头上高悬的是被烟熏黑的木椽,拱顶隐没在了阴影中。空气里满是葡萄酒,麦酒和烤肉的香气。这香味令臭佬肠胃咕咕作响,垂涎三尺。
小瓦德推搡着他踉踉跄跄地经过守卫们吃饭的长桌。他发觉到他们在盯着他。靠近高台的上等席位那里坐着拉姆斯的心腹,还有“杂种的宠儿们”卫队里的成员“骨头”本,这个老家伙为他的主子照管心爱的猎犬。达蒙,外号“为我而舞”的达蒙,一头金发,带着孩子气的家伙。“咕噜”因为在卢斯大人的讯问中粗心的答话而丢掉了他的舌头。酸阿兰“剥皮者”还有“黄鸡鸡”在离得远些,盐瓶之下还有一些他看上去眼熟但叫不出名字的家伙:佣兵和士官,士兵,看守和打手。但那还有几个陌生人,他从没见过的面孔。有些人在他经过时皱起鼻子,其他人一见他就哄笑起来。客人,臭佬想,大人的朋友,我被带来给他们取乐。他吓得哆嗦了一下。
高桌之上,波顿的私生子正坐在他父亲的座位上,用他父亲的杯子饮酒。桌上还有两个老家伙,臭佬瞥上一眼就看出来两个人都是领主老爷。其中一位身材干瘦,目光冷峻,留着一幅长长的白色胡须,脸色阴沉像是挂着寒霜。他的罩衫是张破碎的熊皮,陈旧而且油腻,里面穿着一件连环锁甲,就算是坐在餐桌旁也没有脱掉。另一位也是同样的干瘦,但是身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腰驼背就餐的姿势好似秃鹫在享用腐肉。他的眼睛是灰色的,露出贪婪的目光,牙齿焦黄,银白色的胡须分岔着。布满老人斑的秃头上还剩下几缕白发,但他穿的披风用料上乘,灰羊毛装饰着黑貂皮,用一颗錾银芒星纽别在肩上。
拉姆斯穿了一身黑色和粉色装扮: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腰带,黑色的刀鞘,黑色的皮外套罩着一件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横七竖八地缀饰着暗红色的缎子。他的右耳之上一颗切割成血滴形状的石榴石在微微发亮。尽管打扮得光鲜漂亮,但是他依旧是个丑陋的家伙。大骨架,削肩膀,身上的赘肉显示他后半生会越来越肥。他皮肤是粉红色的,布满疤痕,蒜头鼻子,小嘴巴,灰暗长发如枯草。嘴唇肥厚,但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他的两只眼睛和他父亲大人一样:小,离得很近,眼瞳的颜色淡得出奇。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事实上这双眼睛近乎无色,就像两片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他面露笑容。“他来了。我酸臭的老朋友。”他向身边的人介绍道:“臭佬从我的小的时候就跟随着我。家父大人作为父爱的象征送给我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