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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下一只耳朵来(如林国奎妻);有的在大水来时,为了不愿自己的手被救灾的人拉住,宁肯淹死(如王京娥)…这一切不近情理的"节烈"举动,哪一件不是受了观念的害、中了观念的毒?
所以我说,这些统统都是"泛处女主义"的泛滥结果,这种"主义"的过度泛滥,自然就会把任何抽象的、实际的或偶然的无妄之灾,都当成了"断臂自矢"或"痛不欲生"的条件,都认定有伤她的尊严,都咬定那是"羞"、是"辱"、是"耻"、是"无面见人",因而非诉诸激烈的行动就无以白其贞烈,这不是可怜复可叹吗?在"泛处女主义"的笼罩下,每个女人不但有肉体上的"处女膜主义"从一而终,并且还有精神上的"处女膜主义"
不容侵犯,谁在侵犯她精神上的处女膜(不管她是否有过性关系),她都要哇的一声叫起来,然后生闷气、寻短见——这真是高度的东方精神文明!
既然是精神文明,那我倒要恭恭敬敬介绍一种真的西方精神文明,让我们看看什么是真的处女:
在格林沃尔(HaroidGreenwail)和克瑞迟(AronKrich的《娼妓与文学》(TheProstituteinLiterature)里,曾选出库普林(AlexanderKuprin)的名著——《亚玛》(Yama)来做专门的一章。我七年前读《亚玛》这部书,觉得其中最动人的一段是写妓女玛格达琳(Magdalene)的故事。
玛格达琳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一天忽然跑到妓院来,想下海接客。老鸨要看她身材,她说脱就脱,毫无窘态。老鸨浑身细看了一阵,非常满意。她在妓院中,有学问,脾气好,爱排难解纷,又慷慨,所以人人喜欢她,人人在她那高贵而特殊的气质下,都会乖乖的。
有一天,玛格达琳问另一个妓女黛玛拉:
"唉!黛玛拉,黛玛拉,我要是向你说我直到现在还是个处女,你一定不相信。"
黛玛拉当然不信,她忍不住笑起来了,她说:
"亏你说得出口!你在这窑子里一天接客六、七个,你呀,好一个处女!"
可是玛格达琳态度一本正经,她继续问黛玛拉说:
"…你假定你是个女孩,用你们姑娘们的称呼,是个窃窕淑女…又假定你被一个下流的暴徒强xx了。
那么你是处女呢?还是不是处女?"
黛玛拉答道:
"你问的全是废话。当然不是处女。那时候,我已经不是整个的啦!"
可是玛格达琳即提出了惊人的见解:
"不过,若是在上帝面前或在一个好丈夫的面前,他知道、了解一切——甚或在你自己面前——你是创破不全的呢,还是清白的呢?"
"这样当然是清白的。"黛玛拉说。
了是,玛格达琳的结论来了:
"我的情形正是这样的。"
这等于说玛格达琳深信她在精神上仍是道道地地的处女,尽管她整天接客、整天性交!
读者不要以为玛格达琳不过是小说中的人物。我个人的一个朋友就曾在台湾南部的一个军中乐园里,碰到过有着玛格达琳类似观念的小神女,她是客家人,那时候二十六岁。为了每月送五百块钱给她的未婚夫,特地跑来卖身。她不觉得这样会影响她的婚后幸福,她也不在乎别人骂她,你可说她"廉耻道丧"、说她"气节荡然",说她什么都可以,她反正说她自己是处女!她和玛格达琳不同的是:她是为帮助未婚夫而下海;玛格达琳却是为献身革命事业而上床。
以东方精神文明自豪的中国人:请看这是何等的精神文明!这种不考虑肉体条件,纯粹在精神上解脱开展的人生观,正是"酒色财气不碍菩提路"的精神文明,这种精神文明,比起被拉一下腕就要砍掉一只手的文明,更来得"形而上"。所以,套一句孔夫子的话,这才正是——
"处女远乎哉!我欲处女,斯处女至矣!"论"处女膜整形"的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