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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的担心不是没有
理的。果然,弗吉尼亚的方案一提
,反对和怀疑的意见就冒了
来。因为谁都看得
,麦迪逊、
夫他们的方案,名义上是要修订《
联条例》,实际上是要用他们另外拟定的《联
条例》(其实就是《联
宪法》)取代原来的《
联条例》,用
照新《条例》组建的新政府取代原来的
联议会,将13个主权独立的
及其联合
改造为“一个主权,一
宪法,一个政府”的统一的国家。也就是说,他们要制宪和建国。
于是,在1787年那个闷
的夏天,代表们便只好穿着呢绒燕尾服,衣冠楚楚地坐在门窗
闭的屋
里开秘密会议。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几乎人人都不愿意外面知
自己在会上说了些什么。而且,他们既对会外的人信不过,也对会内的人不放心。因此,借用尹宣先生(他是麦迪逊《辩论:
国制宪会议记录》一书译者)的话说,他们“宁可汗
浃背,唯恐隔墙有耳”
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制宪会议,竟然开得神秘兮兮,甚至鬼鬼祟祟。
这当然是开不得玩笑的事,大家也都有些无从下手的
觉。想事周到的南卡罗来纳代表
特勒却
地意识到,弗吉尼亚方案虽然千
万绪,
心和前提则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建立由立法、行政和司法
门组成的“全国最
政府”(NationalSupremeGovernment)。这其实也是制宪会议的初衷。这一
如果通不过,其他也就免谈。因此他提议,首先讨论这个问题。至于他自己,原本是反对集权的,因此也不赞成扩大
联议会的权力。但弗吉尼亚方案既然主张“三权分立”把权力分割到不同
门,他也就乐观其成。
和这位
特勒先生来自同一个
(南卡罗来纳)的两位平克尼代表却有疑问。30岁的查尔斯·平克尼先生很想
明白,
夫先生的意思是不是要完全废除各
政府;41岁的科兹沃斯·平克尼将军则怀疑,本次会议究竟有没有权力撇开《
联条例》另起炉灶。后一个问题一时无人应答,
夫对前一个问题的回答也很
糊其辞。他说他的发言不过抛砖引玉,
的主张希望大家讨论。反倒是宾夕法尼亚的古文诺·莫里斯作了解释。古文诺·莫里斯说“全国最
政府”就是
有完整和
制
运作功能的机构,而不是仅仅
于良好愿望的契约
结盟。他认为,在所有的政治实
中,都必须有一个最
权力,而且也只能有一个。因此,在
利
合众国,最
权力应该掌握在全国政府而不是各
政府手中。这一席发言意义重大,因为它确立了合众国主权的独立
和崇
原则。
有的早退,还有人


,一会儿来一会儿不来。
不过,古文诺·莫里斯提
的“联
主权独立
和崇
原则”虽然得到了支持,但这个原则如何通过
的政府设计来
现,大家心里还是没有数。因此,等到代表们逐一讨论
夫方案的
条款时,这才发现,原来表面一致的背后是
大的分歧。而且,分歧之大,可谓南辕北辙。或者说,猴吃麻
──满拧。
这是制宪会议
的第一个政治决议,会议也因此而迈
了
实的一步。应该承认,这一步迈得还是蛮踏实的。因为在场的8个
有6个赞成,纽约代表团赞成反对各半(汉密尔顿赞成,罗伯特·雅茨反对),只有康涅狄格投了反对票。5月30日这天,康涅狄格代表团只有两位代表──老革命罗杰·谢尔曼和政治家奥立维·艾尔斯沃斯(他们的第三位代表威廉·萨缪尔·约翰逊要到6月2日才来)。这说明谢尔曼和艾尔斯沃斯都投了反对票。我
调这一
,是因为这两位先生在制宪会议上的作用极其重要,因此提请读者予以注意。
乔治·梅森(宾夕法尼亚)赞成这个意见,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反对,特拉华代表里德则提
一个通
办法,把“全国最
政府”改为“更为有效的政府”可见大家都对
联议会的
弱不满,又对未来的那个政府心存疑虑。可惜里德先生的提议没有被通过。因为什么叫“更为有效的”实在是说不清楚。于是,由南卡罗来纳的
特勒提议,会议
行表决并通过决议:应该建立一个由最
立法、行政和司法
门组成的全国政府。
代表们自己也信心不足疑神疑鬼。5月28日,会议刚刚开始,
萨诸
代表鲁弗斯·金就提
,反对将每一项表决的结果都记录在案。因为会议过程中改变观
是常有的事,一旦这些证据公之于众,会议就会显得矛盾百
。弗吉尼亚代表梅森附议。他认为这些记录留在会上,会妨碍已被说服的代表改变观
;公布
去,又会授人以柄,被反对派加以利用。南卡罗来纳代表
特勒想得更周到,提议禁止代表随意对外公布会议内容。最后大会通过决议:未经许可,会议当中的任何发言都不得付印,不得发表,不得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