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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很同情他。
同情可以,但要保持距离。
她牢记这个警告地等着商会餐聚的日子,心中对出席三心二意。女性的本能告诉她应该避免再见席瑞克,但是职业妇女的角色提醒她加入商会的重要性。在溪鱼镇里,亲朋好友的推荐可以带来许多生意。就社会的角度来看,既然她想长居此地,也该开始建立友谊。餐会不正是个好开始吗?即使遇见瑞克也无可厚非啊!
星期二她一早起身,沐浴包衣,一袭翠绿的羊毛长裤搭配雪白的毛衣,胸前一串珍珠…后来换成金项链…最后在左胸别上纯金别针,再加一副耳环。
她绾起秀发化好妆,第二次喷上香水时,突然警觉地抬头打量镜中的自己。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是吗,梅琪?
我去参加商会的早餐。
你为席瑞克而精心打扮。
我没有!
自从搬回溪鱼镇,你有多少次这般细心装扮自己?还洒两次香水?
可是我没有穿粉红色系,不是吗?
噢。鬼扯!
她恼怒地关掉电灯,匆匆离开浴室。
她开车前往,途中察觉小镇已处处令她思及瑞克。大街的耶诞饰品,教堂的台阶是他们参加婚礼相遇的地方,杂货店外面的长板凳则有他们享受午餐的回忆。
他的卡车就停在餐厅外面,梅琪无法否认自己看见车子的反应…她面带红晕、心跳加快,一如多年前和他初恋的反应。只有傻瓜才会说这不是期待。
一进餐厅,她马上在拥挤的房间认出他的身影,急速的心跳则警告她不可过去找他。他身着灰色长裤、白衬衫和灰蓝色运动外套。正和一群人交谈。仿佛心电感应,他马上抬起头,微笑地向她走来。
“梅琪,很高兴你来参加。”
他的握手坚定有力,完全合宜,没有多作流连,然而那一触依然令她悚然一惊。
“你配了新眼镜。”她微笑地说道,那副眼镜使她有些陌生,刹那间,她恍惚地幻想这是他们初次相见。
“唔…”金边眼镜微微遮住他明亮的蓝眸、“只有阅读才戴。你穿了一件新外套。”
“不,已经穿过好几次了。”
“我只顾注意那件粉红色夹克,”他承认道。“粉红色使你显得极为出众。”
她赶忙回头一瞥,两人四目交接,她这才明白一屋子的生意人也阻绝不了他们之间的吸引力,他的话勾起一连串的回忆。使她再也无法假装漠然。不,他并不陌生。他依然是多年前送她粉红色的小东西,还说要把女儿的房间漆成粉红色的那个年轻人。
“我以为你忘记了。”
“是的,但那天我站在高处看着你一身粉红地走进邮局,往日的回忆就又回来了。”
“瑞克…”
“我替你挂外套。马上回来。”
他转身离去,留下她慌乱地掩饰心中的冲击,一丝淡淡的刮胡水味缭绕不去。
稍后他回来,轻触她的手肘。“来,我替你介绍一下。”
他没有故作冷漠,反而认真地扮演她的介绍人,在餐前领她四处走动,会见其他的成员,然后才一起坐在桌边。他没有事先征询就径自为她点了一壶茶,然后又探询她壁纸选焙了没有。“有件东西要给你。”他从口袋掏出一张剪报。“这些骨董你应该有兴趣。”
那是报纸广告,她读着读着眼睛马上发亮,兴致盎然。
“瑞克,太棒了!你在哪里找到的?”
“报纸的分类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