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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野兽之孩(2/2)

民警找到了丢失孩的夫妇,他们提到这个孩,除了掉泪之外,不愿意说更多的话,他们也无法相信自己的孩会变成了兽孩。

母亲敲敲窗,喊了一声名,蒙圈,小蒙圈。

六十年代初,探险家阿芒横跨撒哈拉时发现了羚羊孩。在一片木丛里,阿芒看见羚羊群中有一个年约12岁的小男孩。羚羊孩发蓝中呈黑,梳理整齐。羚羊孩蹦幅度惊人,频率很快,善于攀登悬崖峭,因而能跟上羚羊群“语言”的方式当然是遵循羚羊群的法规,添、足踢、摆、甩耳。羚羊孩嗅觉灵,常伸长脖,皱起鼻孔,观察周围的动静。他的视觉看起来非常发达,能望到遥远的地方,睡眠很少,而且是断断续续行。羚羊孩经常伸,或添自己上的伤,或添饮朝与浅,有时又同自己的羚羊伴侣鼻对鼻地嗅来嗅去。这是还是传递信息,人们不得而知。羚羊孩专草叶,对疼痛和寒冷没什么反应。同羚羊一样,他躺在泥中打,用自己的和粪便标明自己的领地。

灯对老灯说:我让他咬我胳膊,咬一下就行,你们准备救我啊。

世界各地都有兽孩现,目前已经发现的有:狼孩、猴孩、熊女、羚羊孩、狗孩、豹孩、鸟孩、猪孩等,这野兽哺育人类幼童的事件绝不止一件,各地发现行为古怪颇的野人或兽孩已屡见不鲜,兽孩是人类史上的一特殊现象。

包斩用绳系住一个苹果,丢去,试图让他咬一,可是他会跃着把苹果丢来。这个兽孩被锁在审讯室里,脾气狂躁,特案组想尽了办法,也无法获取他的咬痕。只要有人接近他,他就呲牙咧嘴,中发威胁的低吼声,非常骇人。特案组决定使用麻醉针剂让他昏迷,但是这穷乡僻壤本就没有麻醉针剂,局长想到了一个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

这个男孩的外表像人,但举止行为都和野兽无异,看到他那白森森的牙齿,再联想到向村母遇害被血的惨案,审讯室外围观的人们禁不住打个寒颤。

苏眉将小灯胳膊上的咬痕拍照,传电脑,与受害人母的咬痕行对比,结果大失所望,兽孩的牙齿与死者上的咬痕并不吻合,无论是上下颌牙齿的形状和排列特征,以及肤凹陷各中心间距,两者对比完全不符。

然而,这个兽孩并不合,提取他的咬痕颇费周折。

兽孩不是血凶手!

画龙说:局长,你不一定是他对手。

包斩说:很简单,个咬痕对比就是了。

这对夫妇,丈夫叫熊腮,老婆叫海燕,他们丢失的孩名叫熊六一,名小蒙圈。

灯摆着手说: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血怪。

案情陷了僵局,警方千辛万苦抓到的兽孩是无辜的,他和向血案无关。

灯说:要不我们把血怪打吧,要不就饿他一星期,等他没力气的时候…

灯把胳膊平举,挡在前,保持这个姿势战战兢兢走审讯室,老灯拿着一跟在后面给他壮胆,其他几个民警在门严防死守,避免兽孩趁机逃走。小灯刚一去,兽孩就扑了过来,老灯扔下铁就跑,审讯室里传来小灯的惨叫。

局长说:上没伤痕,还想当英雄,还想破大案?

屋里传来小灯大叫的声音…

苏眉说:怎么获取他的咬痕呢?

他的吼叫声像熊,举止也模仿熊的习,很可能长时间的和熊生活在一起。

那个力大无比杀人血的变态凶手依然逍遥法外,侦破再次从零开始。

局长暴的在小上踢了一脚,督促他快去。小灯不知从哪找到一个上,脖缠着厚厚地白斤,还穿上了一件羊坎肩,全上下都被包裹着,只有胳膊在外面。

民警觉得,从年龄上判断,这个兽孩有可能是那个失踪的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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