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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民族忠魂(2/2)

赵苞胜利回师。他将母亲、妻的尸装殓在棺柩里,泣血祭奠,之后向朝廷上奏本章,乞求允准自己护送母妻棺柩归葬故里祖坟。汉灵帝派使臣前来吊唁,并下圣旨封赵苞为隃侯(隃,音隃,地名,在今清河附近)。

赵苞回乡办完丧事,对乡亲们说:“吃俸禄的官员如果因为私利而逃避职守不算忠,牺牲母亲而保全忠义节不算孝。在忠孝不能两全的情况下,母亲为我而死,我到非常惭愧,还有什么面目活在人间呢?”不几天,赵苞呕血而死。

类似的难题经常生,尽不都如赵苞的境那样极端。君权与父权,忠与孝,家与国,难是天生的冤家?楚国直躬的父亲偷别人的羊,直躬去告。孔认为这样不是正直,而“父为隐,为父隐”,才算正直。调君权的韩非不同意孔,他还看到了孝与忠的不可调和,说“君之直臣,父之暴也”,而“父之孝,君之背臣也”后世则有人说,在家为慈父孝,在国必为贪官污吏,――你把公家的东西都搬到家里来,算不算一孝顺呢?该怎样协调这些关系?

秦汉以后,天平越来越往君权的方向倾斜。“忠”的概念生了变化。以前“忠”的意义广泛,后来只指对皇帝及其家族的忠诚;以前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包双方的义务关系,后来变成单向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孝呢?汉人编了一本《孝经》,在里面,什么都成了孝“孝者所以事君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这本书应该叫《忠经》才对。同样是汉人编的《礼记》,讲打仗不勇敢就是不孝。打仗勇敢固然很好,但这和孝有什么关系?――这是汉人在设法模糊忠与孝的冲突。

宋代的哲学家程颐,给赵苞了个主意,说他可以先辞掉辽西太守,再以私人份去鲜卑人那里赎回母亲。这个主意在实际中全不可行,而且也没有到问题的实质。――不妨看另一个更鲜明的命题:假设君王与父亲都得了一重病,而只有一药,只能救一人,那么,该救谁呢?

私情而坏了忠义。为了保卫国家,我万死不辞!”

在汉代,忠孝问题的意义与在今天很不同。今天的读者或许会要联想到“恐怖主义”或“民族大义”之类,但这两样,在那时都不存在。而重要的,是母亲被劫一事。古代“孝”在价值观中的地位数一数二,陷父母于危境,甚至死亡,是不能考虑的事情。

忠孝冲突,揪扯了好几千年。孝,以及与之对应的宗法结构,是古代唯一能平衡中央集权的东西,但当君权越来越大“忠”越来越被调时,与之颉颃的“孝”,也越来越添些可怕的内容,――割大来给父母治病,这样的人,到唐代已至少有三十多位,到后世则更有刺心截、剔肝抠等等,十分恐怖。为什么会走到这样的极端?

但这冲突毕竟没办法给全抹掉。一方面,君主的统治是仿照父权建立起来的,把父权否认光了,君权何所依傍?另一方面,个人生活,家关系,都是如此大的事实,怎能视而不见?所以赵苞的境,依然没有一两全的路。刘说“幸分我一杯羹”,在汉代给捧为“不以父命废王命”但刘是皇帝,赵苞不是,怎么敢那么说?

那位脖上架满利刃的汉族母亲大声回喊:“威豪(赵苞的字)!每个人有自已的命运。不能因为母私情而坏了忠义节。你努力吧!”母亲话音刚落,赵苞就下令攻。鲜卑酋长原以为赵苞这个孝会为了使母亲活命而投降的,没有打仗的准备。经赵苞率军冲杀,鲜卑人阵脚顿时大,残兵败将一路退到燕山以北。鲜卑酋长在溃逃的路上,杀了赵苞的母亲和妻

这个问题是曹丕提来的。程颐肯定知这个命题,但没有回答过。

秋时代,家是于国的。著名的仲,一打仗就当逃兵,这样的行为也能得到原谅,因为,鲍叔牙的解释,仲不是胆怯,而是家有老母。伍胥过昭关,借吴兵以伐父母之,来报私仇,当时的人觉得他是正当的,司迁还赞扬他“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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