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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与民约法(2/2)

“爬开,你个死猴,老娘不来?不来是傻!”

“第四条,琉球居民承认楚风有权雇佣士兵、建立军队。但军队的职责仅限于抵御外侮和维持治安,不得以武力侵夺居民之财产、限制居民之自由。”

侯德富正埋装盐,一抬起就乐了:“二婶,这盐每人只能领一次,你已经领过了。”

所有的人都急不可待的要求分海盐,因为的一团云被海风远,海滩上的光越的炽烈,如果继续站下去,人们怀疑自己的汗都能晒不少盐

想到楚风不但白白给每个人送盐,还要独立承担上蒲老爷的捐税,有的人就觉得他是个大善人,也有人比如王儿已经把他当作了英雄,但是在另一些人的心目中,他是个特大号的傻瓜。

前一段时间,刁老鼠献“计时”给蒲寿庚,却没有得到想像中的奖励,于是狗的一颗忠心就淡了许多,自打那起就没再来过琉球,自己躲在泉州的勾栏瓦舍胡天胡地,把一应事项甩给了手下刘喜。

快嘴二婶得到那一筒海盐后,又悄悄跑回了队尾,排了半天,第二次在大纸上下手印。

天呐!刘喜被大的幸福击倒了,两千斤海盐,就是钱十万文,或者说一百三十贯!

楚风小声问:“蒲寿庚,哦不,你应该接不到他,你的直接上司是刁老鼠吧?他每月给你多少钱?”

“啥叫领过了?我咋不知?”快嘴二婶趁侯德富不注意,一把抢过竹筒,把盐倒在自己衣襟下摆上兜起,一溜烟的跑了,生怕有人来追。

这个价,能买到够一家人吃上十年的大米,或者在泉州府的乡下买到一座漂亮的小庄园,甚至能买到破落刘喜的一条命!

她排在队列靠前的位置,侯德富尖,一看到了:“咦,这不是洪家二婶嘛,你不是说不来吗?”

老鼠手下的泼,以前在泉州港混日,刁老鼠被蒲寿庚分派来监视这些匠,便跟着一起来了。

“第二条,楚风须得保护居民不受人及财产的侵犯。”

年之后,《与民约法》成为了帝国的法统来源之一,作为特级国宝被陈列在炎黄的光明圣德殿上,但是后世所有的历史学家都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个女人的指印,会两次现在这张神圣伟大的文件上?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大纸旁边就是堆成小山的海盐,只要在自己的名字上面个指印,就可以得到五斤盐。侯德富拿着作为量筒的一节竹筒,每走过一个人,就倒给他一筒盐。

楚风一扫嬉笑脸的神情,严肃庄重的接过那张纸,一字一顿的**:“《与民约法》第一条,琉球居民承认于楚风的统治之下。”

很快,被谋论者称为东方史上第一次的贿选结束了,楚风小心的卷起那张大纸,把它放了一个大竹筒里。

好了,还有最后一个程序。侯德富嬉笑脸的拿一张大纸…是用很多张宣纸重重叠叠糊在一起的,大而且厚实,上半分写了字,下半分空着。

照后世某位大作家的说法,接下来的情形是楚风“虎躯一震”然后刘喜“纳便拜”但官方的记录是“楚风以尚的人格魅力召了刘喜人的复苏…”

完全不懂这《与民约法》意味着什么,匠们还是迫不及待的排着队,在大纸上下了鲜红的指印,因为从来没有官府或者乡绅这么过,这些老爷事之前是绝对不会和治下臣民商量的,所以对楚风的举动,众人除了到新鲜之外并没有其他想法。

“四、四、十贯。”刘喜的意识到将会生什么,于是四贯变成了十贯。

这会儿见楚风要独自承担蒲老爷的派捐,还要设立团练,傻也知于蒲老爷的利益大有违碍,把楚大官人、刁老鼠和蒲老爷几个人的分量在心里反复掂量了几遍,刘喜无可奈何,只得大着胆问了一句。

刘喜最后还想确认一次,他支起耳朵,小心翼翼的问:“两千斤海盐,楚大官人,我没有听错吧?”

刘喜胆量不大,以前也没过什么坏事,只是跟着刁老鼠混吃混喝。主要他照琉球事务,他也乐意应承下来,反正只要琉球的匠月纳捐,就没他什么事情。

比如洪家二婶,就是最后一看法。

同样是,蒲老爷给四贯,楚大官人给一百三十贯,我为什么不换一个主人?

楚风本没在意刘喜的小心思,非常大度的说:“帮我隐瞒琉球的事,每月你可以得到两千斤海盐。”

话一,他就知要倒霉,匠们呼啦啦一下躲开他八尺远,盯着他的神可以织成一张渔网,网上有锋利的刺,还是带倒钩的。

楚风微笑着,伸手指向刘喜勾了勾,他失魂落魄的走上前。

“第三条,楚风有权向所有受保护之居民,征收合理限度内的税赋。”

“是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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