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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二十年过去。能在自耕农手中留存的,三分之一的耕地都未必有。而随着
消失的田地归属,同样也会跟着人一起跑了。
也就是说,在田租上。扶苏被
去了整整三分之二的收
。以而今越发显贵的粮米价格,在咸
一石米在五十钱左右,而在十年前蒲公治下时雁门粮价不贵约莫八钱到十钱一石。可而今,飞涨的
价已经到了二十钱到三十钱。而豪贵之家所使用的上等粮米,则在百钱一石甚至更
。
且不说吏员的贪婪让百姓负担沉重,就是名目繁多的摊牌,以及繁复的徭役,
昂的田赋。这些都能生生
垮一个个辛勤自耕农。脑
活跃心思灵巧的,自然不会死死忍受不知变通。于是带着田地托庇到豪族名下就成了一个躲避
赋徭役的办法,轻轻巧巧就将所有来自政府的负担全都丢到了豪族
上,以此换取能在豪族名下一个安稳的求活。
也就是说,在耕地不被掠夺,且风调雨顺无繁复徭役的情况下。一
自耕农才有不过三十石的纯收
,而三十石中,有二十五石是要缴纳田租的。而一
两
,还要缴纳两百二十四钱的
赋。这又是十石粮米的价格…若是自耕农中女家勤快些,有织布
售,这才能让一
人恰好活下去。
扶苏一遍一遍翻着账册,
中的严厉却是越加严肃。
丁
减少,
赋自然就急剧下降。除去官吏贪污,中饱私
的
分,那些消失的
赋自然就落到了豪族手中。借着国家政权消失的税收来壮大,这四大豪族可以说不除之不得以匡国!
此外,来自政府的负担让数万
的百姓消失在政府的账册之中,从而
到了豪族的私册之上。如此,田租、
赋、徭役自然就不可能在这些消失的

上获取,结果,自然只有更加沉重地摊派在其余不多的百姓
上。不堪重负的百姓想要活命,不是逃难就是托庇豪族。两相一比,自然是后者居大多数。
据《中国赋税史》、《中国财政史》、《中国民政史》等综合研究统计:战国初期之魏国,百亩土地的正常年产量是一百五十石,丰年产量是三百石到六百石;折合亩产,则是每亩产量一石半至六石。《
》则云:“
田十石,间田五石,庸田三石。”
所云,当为
秋时期的齐国。也就是说,当时齐国的最
亩产可以达到每亩十石。以吴承洛先生之《中国度量衡史》,战国之“石”与“斛”接近,大
一百二十斤,每斤约合当代市斤六两到八两之间。依此大
推算,当时的亩产量最
可达当代重量的五六百斤至八百斤百斤之间。
再以整个雁门郡自耕农年产量的六百万石一半计算,则应有田租三百万石收取。但实际上,雁门郡从来没有过三百万石的田租收取。
库的,只不过区区百万石
的田租。
于是,二十年的时间。区区二十年的时间就让雁门郡的
籍册上消失了一半的
。这已经不能用锐减来形容了,几乎可以用大面积消失来说明。
四大豪族的手段或许不会比这肮脏,可要说多
净绝对不会。
如勾结
吏陷害田主这些都是委婉的。要是天
皇帝远的,或者背景雄厚的,拿着极低的钱,直接
门,明晃晃地亮刀
,卖是不卖?
也就是说,整个雁门郡六千万亩,能够在自耕农手中得到切实耕
只有六百万亩。以此推算雁门郡的粮
年产量,应该在六百万石左右。可
照这么计算,一
拥有五十亩地的自耕农,风调雨顺的,一年能够得到五十石的粮
。一个壮劳力,一人一年吃掉十石粮
,一
四
之家就要需要二十石才够自家
用。
照法令,普通百姓能拥有五百亩土地。不过一
家
显然是不能伺候这么多耕地的。再算上需要养
力,以及土地兼并等因素。留在自耕农手中一年能耕
平均只有约莫五十亩地。以天下最富庶发达的故魏之地计算,土地百亩产量一般在一百五十石。丰年则是三百石到六百石。不过,雁门的土地显然没有这么
沃。故此,以一般一亩地一石计算。
而秦
分田每丁五百亩,雁门一郡便该有六千万亩田地。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数字。
而秦
贪婪的基层官员、吏目、吏员更会通过税收这杆
明晃晃的大旗将手伸
乡县,借着收税的名义中饱私
。古代适用灭门令尹,破家县令。同时,每来一次就要自己大
血的税吏也从来不得乡民好
。
照秦朝泰半之收来计算,自耕农能够留在手里的大约是多少呢?
也就是说,扶苏损失的两百万石田租,换算
秦半两,就是四千万到六千万之间。其中,还不算那些被豪族世家所层层隐瞒的天地,
!
赋减少了三分之一,那么田租还又剩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