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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二十七章散华(3/3)

该说什么好了。

窗外的夜樱在月色的映衬下如同镀上了一层光辉,有生命一般,随风摆动——与屋里毫无生气的人产生了对比。

樱花的花瓣飘入屋内,守清楚地知道:藤泽祈已经死了。

他在四年前就死了。

能够看到的他的灵魂还是作为高中生时的少年的容貌,而并非床上躺着的这位已经成长了的青年。

灵魂是无法成长的。

有的人,明明死了还会有记挂于心的事呢,就因为这些事,即便只能附身在无法言语的樱花上,他也一直固执地不肯离开。

守取下书包,从包里翻出一本老旧的记事本,然后将其轻轻安置在藤泽祈的手边。

“这是你的吧?”守说。

等了一会,当然不可能会有回应。

“谢谢你。”最后,也只能这么说了。

门猛地被打开,又一个青年冲了进来。

“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他紧张地向一个小孩子大吼大叫。

“大木夕树,同时也是本城夕木,”守叫出对方的名字“这是藤泽祈自己的选择,请尊重他吧。”

藤泽祈的手指渐渐放松,等了四年之久,此刻,他终于可以得到解脱了。

一树的樱花开始散落,从上到下,在秋风中疯了似的飞舞开来…

守站在窗边,花瓣落了他一身。在月光下,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就站在垂枝樱的树干旁。仓桥青灯,他从树干上揭下了一道符。

安息吧,安息吧…

令所有的生命释放于此。

——散华。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日本的人权律师,可详情百度百科“福田孝行杀人事件”

此少年闯入完全不相识的民宅,奸杀女主人,并摔与勒死才几十天大的小女婴,其行为令人发指,犯案后也丝毫没有悔过,还写信说要出狱开派对…

当然,这个少年心理变态也就他一个人的事情,我就不对他的行为过多评论了。

令我吃惊的是那群人权斗士的表现。

这之后,傻(请允许我说这个词)逼律师们自告奋勇为他辩护,并把一场谋杀描述成“少年XX女主人是因为相信把精(了个)子送入她体内能令她复活”、“不是有意杀死夕夏小妹妹,只是给她的脖子上绑个蝴蝶结而已”“蝴蝶结还很松,没什么大不了的”之类NC言论…

虽然在之后,此少年终于在男主人十年的抗争中终于被判了死刑,但是执行遥遥无期,至今此渣滓还在监狱吃香喝辣的。

同此案几乎类似的有: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事件,以及等等。

总之都是看了之后想骂娘的案子。

而且,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情况:犯下同一个罪行,中国人一定会比日本人被判得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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