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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继续前进。巴宝莉·达斯丁脸上的神情随着脚下的步伐显得越发僵硬。看来她并不比我喜欢这个地方。“我的女士,您为什么憎恨史塔克?”席恩听见自己这样说道。
她审视着他。“就和你爱他们的理由一样。”
席恩困惑了。“爱他们?我从没…是我从他们手中夺走了临冬城,夫人。我…我杀死了布兰和瑞肯,把他们的头颅挂上长枪,我…”
“…和罗柏·史塔克一同骑行南下,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并肩奋战,作为他的使者返回故乡,去说服自己的父亲。荒冢屯也派兵支持少狼主。我大着胆子,尽可能少给少派人手,但是我知道必须给他一点,要不就有惹怒临冬城的危险。我在军队里安插了自己的眼线,他们什么都告诉我。我知道你是谁。知道你的本质是什么。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爱史塔克?”
“我…”席恩用戴着手套的手扶住一根立柱。“…我曾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而你永不能。我们的相似之处比你所知道的要多得多,大人。来。”
再往前走一点,可以看见三座挨得很近的坟墓。他们就在那里停了下来。“瑞卡德公爵,”达斯丁夫人打量着站在中间的石人。雕像高高在上,面孔隐约可见——长脸,蓄须,面相庄重。他的石头眼睛和其他雕塑的长得一样,只是更悲伤。“他也没有剑。”
的确。“有人来过这里,偷走了剑。布兰登的也丢了。”
“他会发怒的。”她脱下手套,触摸他的膝盖。苍白的手放在暗淡的石头上。“布兰登爱他的剑,爱把它磨得锋利。‘我要它快得能够刮净女人的哔毛’他老是这么说。他多喜欢用剑啊。‘带血的剑是件美妙的东西’他这么跟我说过一回。”
“你认识他。”席恩说。
灯火映在她的双眸中,它们看上去就像是在熊熊燃烧。“布兰登是荒冢屯达斯丁大人的养子,而我后来嫁给了那位大人的儿子。布兰登经常拜访溪流地,在那里骑马射箭。他喜欢骑马,这点他小妹和他很像,这两个人简直就是一双半人马。而我的伯爵父亲一向乐意招待临冬城的继承人。他对Ryswell家的未来野心勃勃,愿意将女儿的初夜献给任何一个送上门来的史塔克。事实上,他根本不必操心。布兰登对想要的东西从不客气。我已经老了,形容枯槁,又寡居多年,但是我记得我的初夜里,布兰登的剑上挂着血的样子。我想布兰登也喜欢那情景。带血的剑是件美妙的东西,他说的没错。很疼,但那是甜蜜的疼痛。”
“直到那天,我听说布兰登将要迎娶凯特琳·徒利…疼痛就再也不甜蜜了。他从没想要过她,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俩共度的最后一晚,他就是这么告诉我的…但瑞卡德公爵也有自己的野心。图南的壮志不允许他让继承人和自己封臣的女儿结合。后来父亲又指望把我嫁给布兰德的弟弟奈德,但是凯特琳·徒利又得到了他。我只能选择达斯丁家的少主,直到奈德·史塔克又将他从我手中夺走。
“劳勃的叛乱…”
“劳勃反叛,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与他并肩作战,那时我和达斯丁大人结婚还不到半年。我恳求我的丈夫不要去,他有可以代他出战的亲人。一个是以使斧著称的叔叔,另一个是参加过九铜板王战争的叔父。但是他是个充满荣誉感的男人,觉得没有什么比亲自带兵出征更能体现忠诚。他离开那天,我送给他一匹战马:红色的皮肤,烈焰般的鬃毛。它是我父亲的骄傲。我丈夫发誓,战争一结束,他就会骑着它回到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