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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了。他需要水蛭的治疗。水蛭能吸走坏血,吸走愤怒和痛苦。没人能料理得了满腔愤怒。不过拉姆斯…我怀疑他腐败的血液会把水蛭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现在是。我曾经还有一个,叫多米尼克。一个安静的男孩子,但很完美。他作为达斯丁夫人的侍酒服务了四年,然后为Redfort大人作了三年侍从。他喜欢弹竖琴,喜欢读史书,骑起马来就像一阵风。说起马…这孩子对马很着迷,关于这个达斯丁夫人会跟你讲。论骑术就连莱安娜小姐(原文是史塔克大人的女儿)这样骑术高超的女孩儿都比不过他。雷德福说他必然将是竞技场上的明星。一个伟大的冠军必然首先是一个伟大的骑手。
“是的,我大人。多米尼克,我…我曾经听说过他的名字。”
“拉姆斯杀害了他。Uthor学士说是肠胃病,但我认为是中毒。在谷底的时候,多米尼克喜欢和雷德福的儿子们一起玩。他也想要一个兄弟,于是他跑到哀泣河找到了我的野种。我禁止他这样做,但是多米尼克已经是成年人了,并且觉得自己比他爸爸更聪明。现在他的骨骸和其他兄弟的一起躺在恐怖堡下面,他们都死在摇篮里,只给我留下了拉姆斯。告诉我,我的大人…如果弑亲是被诅咒的,那么当一个儿子杀害另一个儿子时,身为父亲要怎么办才好呢?”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他以前听剥皮人说过那个私生子杀害了他嫡出的兄弟,但他从来都不敢相信。也许他错了。兄弟们们的死并不总是因为有人杀了他们。我的兄弟们也死了,但不是我杀的。“我的大人有了一位新夫人,能带给他新的儿子。”
“我的野种不会为此高兴的。沃达女士是一个弗雷,而且她看起来很能生。我意外地逐渐喜欢上我的小肥婆了。她之前的那位在床上一声不吭,而这个很会叫也很会动。我发现自己很喜欢这样。如果她能像她吃馅饼一样生孩子(应该不是这意思,但我怕度娘发威),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塞满了。当然,拉姆斯会把他们全都杀了。这样也好。我活不到我的新儿子们成年,而年幼的领主对任何一个家族来说都是灾难。不过沃达就会为孩子们的死而伤心难过了。”
臭佬的嗓子发干。他听到风吹过街道两边榆树光秃秃的纸条发出啪嗒啪嗒哦声音。“我的大人。我——”
“【我大人】,记住没?”
“我大人,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问您需要我作什么?我什么都不会,我甚至连人都不是,我残废了,而且…我的气味…”
“洗个澡换身衣服就能让你闻起来香喷喷的。”
“洗澡?”臭佬感到他的内脏都在抽搐“我…我宁愿不洗…我大人,我求您。我…我有伤,我…还有那些衣服,拉姆斯大人给我的衣服,他…他说我不能脱掉它们,这是他的命令…”
“你穿的是一堆破布”波顿大人很有耐心“一堆垃圾,已经扯破了还沾满血污和屎尿。而且太薄,你一定觉得很冷。我们会给你换上羔羊毛的外套,既柔软又暖和。或许还有带毛边的斗篷。你喜欢吗?”
“不”他绝不能让他们拿走拉姆斯大人送给他的衣服。他绝不能让你给他们看到他果体。
“那么你更喜欢穿丝绸和天鹅绒材料的衣服?嗯,我记得有一段时间你确实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