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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顽强的。连苍狗獒拉也惊诧我的反抗的毅力。它在一连扑了七八次没有奏效后,便放慢了进击的节奏,停在离我四步远的地方,前身贴地,又吐舌头又耸动脸毛,一方面稍事休息,一方面打着什么鬼主意。而这时,我已经明白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
我怎么能够跳起来呢?可是我跳起来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最敏捷、最辉煌、最疯狂、最有果敢精神和征服意识的一跳。
它用最快的速度闪开了。接着是我的第二跳、第三跳。我打算就这样跳下去,直到压住它或被它压倒。它是野兽,我也是野兽,而且,我的祖先早在数万年前就已经做过强悍而智慧的兽中之王了。我因此而自豪。野兽的血统,野兽的遗传,野兽的风格,野兽的骄傲,野兽的荣耀,统统加起来,就只能集中在一点,那就是扼杀生命、吃肉吮血。
苍狗獒拉来回跑动着,浑身的卷毛刷啦啦抖颤,又一次躲过了我那死灭前的腾跳扑抱。但它没有躲过我的优雅漂亮的第六跳。我抱住了它,紧紧地就像抱住了自己的生命,激动得狂叫起来。
遗憾的是,我抱住的是它的腰身。
它的脖子一次次弯过来,肆无忌惮地咬我那已经麻木了的肉。
一眨眼工夫,我的最后一股力量用尽了,双手一松,重重地摔倒在地。
苍狗獒拉急转身体,一脚踩住我的脖子,伸头,张嘴,龇牙,一个凶猛的俯冲。
我的脖子似乎吊住了一块千斤石,没有疼痛,只有沉重的感觉。
我的头掉了吗?我问。
没有。没有。没有。我固执地幻想。
不、是、幻、想。
我知道即使咬住婴儿细嫩的脖颈,狗也无法一口咬断。它们必须换口,也就是说,第二次将利牙楔入后,才可以达到咬死对方的目的。这是造物主对它们的残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