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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光荣与权力(2/2)

华盛顿在会上的这低调,有表层的原因,也有层的原因。他成为合众国的缔造者(father),则既因为他“有所为”更因为他“有所不为”所谓“有所为”自然是指他领导了独立战争,参加了制宪会议,担任了合众国第一届总统。所谓“有所不为”则是指他作为手握兵权的总司令,在独立战争胜利后,主动把军权还给国会;作为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全票当选的总统,在行将结束第二届总统任期之际,郑重向全国人民表明退休还乡的愿望,开创了国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华盛顿有所为,民族得以独立;华盛顿有所不为,人民不受其害。正是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才使他成为合众国的father。father这个词,除“父亲”外,还有“创立者”和“缔造者”之意。过去我们都称华盛顿为国的“国父”其实是不准确的,也不符合事实。把“合众国的缔造者”(或“创立者”)理解为“国父”是一典型的帝制思维和专制思维(称皇帝为“君父”)。华盛顿却并不认为他是人民的父亲,而只认为自己是人民的儿

实际上华盛顿在整个会议期间都表现得十分谦虚、谨慎和低调。5月29日,大会决定采取全委员会的形式,讨论联现状和弗吉尼亚代表团提的修改《联条例》的方案(即《弗吉尼亚方案》)。5月30日,大会选举萨诸的纳撒尼尔戈汉姆担任全委员会主席。此后,华盛顿便只在每天开会和散会时上台就主席座,作为会议开始和结束时的礼仪。其他时间,他都坐在弗吉尼亚代表团的桌旁,以普通代表的份参加讨论和投票。他在会上一共发言3次。第一次是在第一天,当选主席后致简短答谢词。第三次是在最后一天,问由他保存的会议记录以后怎么办。第二次也是在最后一天,对戈汉姆的一项动议表示附议。在这唯一一次实质的发言中,华盛顿说,他的境限制了他发表自己的见解,表达自己的情绪。但现在已到最后关,大家都希望这个方案遭到的反对越少越好。因此他认为应该采纳刚才这个建议。华盛顿一言九鼎,戈汉姆的动议被一致通过。

作为合众国的缔造者,华盛顿其实是一个很平常甚至还有平庸的人。他在青年时代既没有“彼可取而代之”的念,也没有“问茫茫大地谁主沉浮”的气概,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拥有更多的土地,在英国民常备军谋个一官半职。如果不是风云际会时势造英雄,他也许会在他弗吉尼亚的农场里了此一生。他的智力并无多少超人之,形象也没有什么特殊魅力。他文笔畅但缺乏文采,待人诚恳但刻板冷淡,和他共晚餐竟如“葬礼般的肃穆”历史和人民选中了他,主要因于他的人品。他的诚信无懈可击,他的公正自始至终,他的良心使他的决策丝毫不受个人利害、亲缘、好恶等因素的影响,何况他还有与诚信、公正和良心密切相连的另一德──审慎。这就使大家相信,把国家给他是可以放心的。

不过这丝毫不意味着华盛顿在会上是无所作为的,更不意味着他对于这次会议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事实上在制宪会议之前,他就曾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互通信息,共商建国制宪的大政方针。麦迪逊则把自己草拟的新制度大纲给华盛顿过目。因此有人认为新宪法和制宪会议实际上是华盛顿和麦迪逊密谋的产。华盛顿虽然并不愿意亲自席会议,但一旦参加,则投之以全心。何况如果没有他作为民族团结的象征坐在会场,这次会议不好真会一哄而散。相反,由于他的席并担任主席,制宪会议的目的便和国革命的主题联系起来了。这是会议的神基础。在后面的描述中我们将看到,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基础,那一红日才终于能够薄而

议。拉特里奇附议后,行了书面投票,7个7票赞成。于是罗伯特莫里斯和约翰拉特里奇便引导华盛顿在主席座位上就座。华盛顿向与会代表郑重谢,谢大家授予他如此殊荣。他提醒代表,他对自己将要履行的任务惶恐,倘有不到之,希望会议能够予以宽容。

但是,面对突如其来蜂拥而至的崇拜和荣誉,华盛顿到诚惶诚恐并一再萌生退意。在了手中的“克敌制胜之剑”回到弗农山庄务农后,他非常不愿意重政坛。这想法使他在1789接受总统职位时,竟然抱着像“一个死刑犯步刑场”一样的心情。这次制宪会议,他原本也是不想参加的。只是在各方的一再请求下,他才同意作为弗吉尼亚代表勉为其难。这是他在会上三缄其层原因。当然,作为主席,过多的表态会影响代表们的畅所言,人品尚非常自律的华盛顿当然知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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