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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美版《暗战》(2/3)

大投资当然是不可能的,好莱坞最吃香的动作戏也是不可能的,发哥他只会一些功夫,俗话说的“银样镴枪,中看不中用”万一在拍摄一个三长两短来,荣少亨怎么向广大的发迷们代?

发哥此时的情景,突然让荣少亨想起了前世的一个人,谁?刘德华

成龙与史文席格主演的救世主》两戏的投资预算来了,成本都不算,计算下来每戏只不过才1500万金,相对于汤姆克鲁斯主演,吴宇森执导的那2500万金的《谍中谍》,可以说是低了一半。

戏,周发直接从影帝降级到了烂演员的级别,直让人怀疑这是周演的还是“大哈”演的,烂的让人无语。然后又拍摄了一有辱华人的华探长角,海盗,总之什么角烂就拍什么。我们亲的影帝,就这样神奇地变成了去好莱坞拾破烂的“破烂王”

甚至有的人说之前王家卫之所以弃他而用梁朝伟自己的御用演员,就是因为王家卫认为刘德华不会演戏,不属于演技派。可是后来刘德华用一戏彻底击败了那些说他不会演戏的人们,那戏就是被誉为香港经典警匪片之一的暗战》

华的父亲死于黑大哥李雄之手,华决定利用最后的时间为父报仇,并且要设计一场绝妙的罪案与警界第一手刘青云一决低。他策划了一起抢劫案,并劫持人质到大厦天台,警方派刘青云与之谈判,华正式向刘青云宣战,并提要与他玩一个72小时的游戏,之后巧妙安全地逃脱。于是一场经过周密计划的游戏在疯狂的追逐和火爆的枪战中展开了…华与生斗智斗勇,每次总能在间不容发的时机里逃脱生的追捕,生发誓要亲手抓住华,并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华从李雄手里劫得两千万元,并揭发了雄的罪行,使之被警方抓住,报了父仇,但此时他自己也被生盯住,他向生说明自己患绝症的情况,生放他逃脱,从此再也没

第二,中西搭活不累,既弥补了成龙与李连杰两人在好莱坞的人气不足,也提升了中西动作结合的难度。可谓一箭双雕。第三,导演安东尼擅长在动作戏中掺加搞笑元素,这与成龙的动作风格不谋而合;相反,金约翰以拍摄《铁血战士》名,在电影中擅长分科幻元素,而《救世主》更适合他。

照荣少亨的计算,就算这三戏真的亏了,也亏不了多少何况分别有史文席格,尚格云顿,还有汤姆克鲁斯三个金招牌保驾,再加上如今玄霆娱乐势的名理更应该小赚一笔才是。

即使这样下来总计5500万金的投资还是让此时资金吃的荣少亨来说是一个不这戏赚取的票房搭了去。另外雷霆基金那边还从雷曼银行贷了一笔超过一百亿金的款项,用来继续投资黄金和石油期货,每个月的利息就够一般的国人幸福生活一辈了。

当然,这些都是前世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作为如今华语电影魁首的荣少亨无力去更改,但是现在不一样,荣少亨有实力为这三位华语影坛的星开辟一条新的好莱坞路线。

戏内容主要讲刘德华饰演的华患绝症,只有四个星期的生命,对于时日无多的华来说,时间实在走的太快,刘青云饰演的警察生是警局最好的谈判专家,因得罪上级被转调文职,与华正好相反,他的时间实在过的太慢,整日无事可,只是有时客串谈判专家才能显示他以前的风采。

前世刘德华在香港的娱乐圈那是有名的拼命三郎,勤奋自是不必说,可就是被人诟病不会演戏,拍戏的时候路作,一辈只能偶像派。

就是在这样的压情况下,荣少亨还要考虑为发哥开一戏,开一什么戏呢?

成龙和李连杰两人情况类似,都是走动作路线的,只不过一个嘻嘻哈哈,一个中规中矩,为此荣少亨采用了两个不同的星来合他们拍戏。分别是成龙与史文。席格主演《燕尾服》,导演是安东尼;李连杰与尚格云顿主演《救世主》,导演是金约翰。为什么要这样搭?很简单,第一,四人都是动作明星,让人一看就明白这戏打的是动作牌,极其有效地引那些喜此类电影的观众。

比起成龙和发哥“黄飞鸿”的化李连杰脆直接去给人家老外当角,提鞋扮演毒品走私的大反派,最后被英明神武的国英雄梅尔。吉布森给掉了让很多李连杰的影迷在观看《轰天炮4》时,不禁大呼,飞鸿,你嘛不是无影脚呢?从某意义上来说,李连杰在好莱坞跑龙,简直是华语电影的一耻辱和悲哀。

考虑来考虑去,荣少亨觉得发哥还是走演技派的路为好,可是拍摄一什么样的电影,才能将他的演技淋漓尽致地发挥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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