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逃出生天,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乔治很快就把地图摊了开来,史密斯迅速地便在地图上指出了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
这样的高效率,实在是让人惊奇。不知道谁曾经说的,人在紧张的情况下,往往会出错,但今天的史密斯,却从来就没有感受过像今天这样精神如此集中过。
“刚驻扎进来的时候,我就检查过这栋房子,可以直接穿上楼顶。记住,那里就是我们的出逃通道。不过现在值得庆幸的是:对方没有派出狙击手设防。”史密斯最乐意看到的就是这个。没有了狙击手,大家逃命的机会大了许多,依照突击队的单兵作战能力,应该问题不大。不过就算有,大家也只能是硬着头皮冲出去了。
“我们顺着这栋房子的屋顶走下去,会连续经过几十幢连接起来的楼房。在这个三岔路口,我们跳下去,撕开伊方的包围线,直接到达救援部队指定的集合地点汇合。现在大家扔下所有不需要的行头,敌人很快就会赶到这里,我们需要抓紧每一秒时间。”
史密斯说完,所有的士兵都开始自觉地清理身上的装备,能丢的都丢了,唯有通讯兵的装备很棘手,可是却不得不背上,因为这是联络的必要工具。
“你们上去,我来殿后。”史密斯拿着手榴弹说道。现在他是长官,只有硬撑下来了。大家都投以信任的眼光,在这种场合下,所有的话都是多余的。生死存亡之间,更能看清一个人的品行。
史密斯不算好人,但他不坏,至少还知道做为一个长官的责任。
“1、2、3,GO!”史密斯说完后,猛地向外扔了一颗手榴弹,然后迅速朝外面放了几枪,没想到,这乱枪竟然打中了两个伊方的士兵。
正在外面徘徊不前的伊军,立即开始了猛烈地还击,随即,更多的伊军开始往房子冲来。
“一鼓作气,拿下这股敌人,以减少我方伤亡。”这是他们的长官发出的命令,由于没有通讯设备,这些都是用口传达的。
还好刚才史密斯他们没有主动攻击他们,刚才伊拉克军人在相互传达命令的时候,耽搁了不少时间。伊军的前线指挥官,如果果断地采用奇袭的战术的话,至少可以打死五十左右的美军士兵。
窗户边的墙壁,瞬间被打成了马蜂窝,凌乱的碎石片,从墙上飞溅开来。史密斯朝外面又放了几枪,这个时候,伊军已经冲进来了楼道。
这一下便冲进来了二十个人左右,如果此刻史密斯手里拥有重火力,这不是让人当靶子打吗?或许对美国人的刻骨仇恨,让他们忘记了这些事情吧。
这栋三层高的楼房,有着连接的楼梯。史密斯几乎是屏住呼吸,听着伊拉克军人的脚步声靠近。此刻,他身上仅的五个手榴弹,已经全部拉掉了扣环。
迅即,他站起身来,冒着被流弹射中的可能,一个个地将手雷顺着楼道扔了下去。然后,他也不管效果如何,立即朝着天台上跑去,整个过程对他来说,就像战争影片里的慢镜头一样。
真的,镇许是他人生的最后几个镜头了。扔下手榴弹,然后用此生最快的速度,朝着上一层楼飞奔,不停地飞过的子弹,与他“擦肩而过”击中在身边的墙上。手榴弹在楼梯上滚落的声音、伊拉克士兵的惊呼声和咒骂声,交织在了一起,渲染出一幅血与火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