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何撤退的意图,看起来反而是打算长期驻扎,与当地原住民/联欢了。
丁逸不动声色地揽着方然,帮她斟了一杯酒,方然显然喝多了,头斜靠在她的肩膀上,吃吃地笑。
“老公,等下我要再输了你要代我喝哦。”
丁逸点头答应,余光看到孙兰正和那男孩亲昵地说着话。
但她的脚却偷偷地在桌下见不得光的地方,触到丁逸的裤腿上,也许由于丁逸的不作为,使得她的动作更加大胆,她的脚轻轻撩开了丁逸的裤腿,从他的裤管中伸了进去,暧昧地在丁逸的小腿处摩擦着。
孙兰穿的是一条深色牛仔短裤,她裸露在外的两条修长洁白的大腿在刚见面时就给丁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是性感。
丁逸要不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有自重身份的考虑,恐怕早就大叫了起来:“哇好白好直的美腿啊”
因为他是男主角,所以要有风度,所以他就没有忘乎所以地叫出来,这说明有时候一个人地位高了,也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至少要照顾形象,不能随心所欲地率性而为,使得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很多的乐趣。
丁逸隐约记得方然脚下穿的是一双露出脚趾的凉拖鞋。
此时她的拖鞋,果然鞋如其名地脱了,剩下的一只没有约束的脚丫,脚趾正轻巧地在丁逸的小腿上轻轻地挑逗着丁逸的肌肤。除了她和丁逸知道这一绝密情况,又有谁会在这嘈杂的酒吧里面,去关注别人桌下有没有两个人的脚正在进行着亲密的接触呢?
丁逸觉得自己的身体不争气地有了反应,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要挺住。他对自己说,要挺住我应该是一个在美色面前保持高尚形象的男人,所以我不能被她诱惑,所以我要挺住。
他的身体的某一部分果然听从了他的指令,骄傲地昂起了头,坚硬地挺了起来。
错,现在是不能挺住。丁逸觉得自己用错了词。不要挺住,千万不要挺住。他又重新给自己下了一个指令。
兄弟,好歹你也是见过世面的,怎么这么不争气呢?一个女人轻轻给你一点小刺激你就要昂头向她行注目礼,太丢人了,严重鄙视你。
丁逸在内心狠狠地训斥着他的小弟,但他的小弟却不为所动,仍是固执地昂挺胸,保持着一个挺拔的雄伟姿势。造成他的小弟这样公然违抗丁逸命令的原因是——要是他的小弟有思想的话,可能也很是矛盾:因为丁逸给的它的指令前后不一致,前面让它“挺住”,然后又下了个指令说:“不要挺住”,到底听从丁逸的哪个指令呢?它很难操作啊。
孙兰仍是若无其事地和他带来的男友说着话,期间还亲昵地掐了他的鼻子一下。谁都看不出来,桌下,她的脚居然正在和丁逸的下体——此处的“下体”指丁逸最下面的身体,即他的脚,并非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下体,诸位色狼请勿误会,谢谢配合,谢谢谢谢——做着亲密的接触。
“靠,这女人胆子真大,这样挑逗我,真是酒喝多了酒助淫/兴啊。更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还橇她好朋友方然的墙角,什么人呐这都是。”丁逸想。“方然也是遇人不淑啊。现在女人怎么都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