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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偶遇(2/3)

她的丽让他有想上去搭讪的冲动。

这个“”的程度究竟有多,由于作者大人没有随携带尺,因此也未能丈量清楚达多少米,不过本书是一本小说,也不是什么科学读,所以也不求确,差不多也就行了,所以我们只需要知丁逸第一看去就“地”喜上了这个女孩就可以了,至于有多达多少米,甚至是多少公里,本书不考虑。

在这一刻,丁逸在责问着上天,同时,也在责问着作者大人。

为什么不让我早见到你呢?为什么不让我在和方然确立关系之前就见到你呢?

比起丁逸的现任正牌女友方然,这个女孩和方然相比,虽然两人都是百分之百如假包换的人,但却各有特,款式不同。

此时丁逸的想法和这个酒痴的想法是一样的。所以在

这难就是丁逸期待已久的一见钟情?

其实丁逸想去搭讪,并不仅仅单纯因为这个女孩的丽——丽的女孩丁逸见得多了,通常都是女孩去搭讪他而不是相反。而丁逸今天却想搭讪这个女孩,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女孩就是丁逸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那型。

我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啊,为什么你不好好照顾我呢?为什么你不早安排我和这位姑娘见面呢?

不过,在本书中和作者大人公开叫板是一件极不明智的事,所以丁逸也不敢究下去,只得在肚里埋怨了几句就作罢。

看清了她的面容,丁逸竟然有不过气来的觉。

如果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的话,丁逸或许真的就会主动上前搭话了。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他的潜意识却在极力促使他去这么——去和这个女孩搭讪,要来她的电话号码,约她来吃饭,而再向纵展,最后,成功地将她泡到手。

女有各派,比如说有复古派,有现代派,有纯情派,有婉约派,还有野蛮女友派,吃饭决不自己付钱派等等等等,这个女孩和方然就属于不同的派。

虽然丁逸和方然现在仅仅是男女朋友关系,又没有结婚,他和方然之间并没有法律的约束,一个未娶,一个未嫁,都算是自由,再说,即便结了婚了有了法律的约束,还可以选择离婚嘛,但丁逸到目前为止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认为自己已经和方然确立了关系,既然两人已经生了实质上的关系,已经生了圈圈叉叉的事,就应该相互负责任,就不该再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所以当他在看到这个迎面走来的女时,他对上天和作者大人充满了怨恨。

恨不相逢未嫁时,这是丁逸看到这个姑娘时脑海里适时现的一个成语,这个成语非常恰当地反映了他此时的心境。

女孩越走越近,能看清她的相貌了。

并且是丁逸内心里最希望得到的那一类型。

在看清这女孩的面孔时,丁逸似乎被电击了一下,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引到她的上。就在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已经喜上了她,还是“”地喜上了她。

至于这个女孩属于什么派,方然又属于什么派,由于作者大人一向犷,对于女派研究不,所以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有一却是毋庸置疑的——这个女孩的派,正是丁逸梦寐以求的那

虽然主动去和陌生女孩搭讪并不是丁逸一贯的风格,但他却想为了这个女孩放弃他的惯有风格。丁逸也知,斯文装派现在不行了,不如把自己的风格改为情场野兽派吧?他在心里鼓励着自己。

丁逸前一亮。呜呼这女孩果然是个女是也。妈妈咪呀,而且是那让人过目不忘的女,丁逸的心里不由得惊叹了一下。

就像一个生嗜酒的人用尽全力去寻访某传说中的酒,想去品尝它,但却始终没能找到,让他以为这酒只是一个传说,今生再也不会见到时,他却得知自己已经度酒中毒,只要往他嘴里滴上一滴酒他就嗝,一闻到酒的气味就会厥,他不得不断了对酒的非分之想,而此时,这传说中的酒却现了。你说,在这情况下,他会不会埋怨造化人?为什么不在自己没有度酒的时候能现这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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