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她的
丽让他有
想上去搭讪的冲动。
这个“
”的程度究竟有多
,由于作者大人没有随
携带
尺,因此也未能丈量清楚
达多少米,不过本书是一本小说,也不是什么科学读
,所以也不求
确,差不多也就行了,所以我们只需要知
丁逸第一
看去就“
地”喜
上了这个女孩就可以了,至于有多
,
达多少米,甚至是多少公里,本书不
考虑。
在这一刻,丁逸在责问着上天,同时,也在责问着作者大人。
为什么不让我早
见到你呢?为什么不让我在和方然确立关系之前就见到你呢?
比起丁逸的现任正牌女友方然,这个女孩和方然相比,虽然两人都是百分之百如假包换的
人,但却各有特
,款式不同。
此时丁逸的想法和这个酒痴的想法是一样的。所以在
这难
就是丁逸期待已久的一见钟情?
其实丁逸想去搭讪,并不仅仅单纯因为这个女孩的
丽——
丽的女孩丁逸见得多了,通常都是女孩去搭讪他而不是相反。而丁逸今天却想搭讪这个女孩,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女孩就是丁逸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那
型。
我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啊,为什么你不好好照顾我呢?为什么你不早
安排我和这位姑娘见面呢?
不过,在本书中和作者大人公开叫板是一件极不明智的事,所以丁逸也不敢
究下去,只得在肚
里埋怨了几句就作罢。
看清了她的面容,丁逸竟然有
不过气来的
觉。
如果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的话,丁逸或许真的就会主动上前搭话了。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他的潜意识却在极力促使他去这么
——去和这个女孩搭讪,要来她的电话号码,约她
来吃饭,
而再向纵
展,最后,成功地将她泡到手。
女有各
派,比如说有复古派,有现代派,有纯情派,有婉约派,还有野蛮女友派,吃饭
决不自己付钱派等等等等,这个女孩和方然就属于不同的
派。
虽然丁逸和方然现在仅仅是男女朋友关系,又没有结婚,他和方然之间并没有法律的约束,一个未娶,一个未嫁,都算是自由
,再说,即便结了婚了有了法律的约束,还可以选择离婚嘛,但丁逸到目前为止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认为自己已经和方然确立了关系,既然两人已经生了实质上的关系,已经生了圈圈叉叉的事,就应该相互负责任,就不该再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所以当他在看到这个迎面走来的
女时,他对上天和作者大人充满了怨恨。
恨不相逢未嫁时,这是丁逸看到这个姑娘时脑海里适时
现的一个成语,这个成语非常恰当地反映了他此时的心境。
女孩越走越近,能看清她的相貌了。
并且是丁逸内心里最希望得到的那一
类型。
在看清这女孩的面孔时,丁逸似乎被电击了一下,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
引到她的
上。就在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已经喜
上了她,还是“
”地喜
上了她。
至于这个女孩属于什么
派,方然又属于什么
派,由于作者大人一向
犷,对于女
的
派研究不
,所以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有一
却是毋庸置疑的——这个女孩的
派,正是丁逸梦寐以求的那
。
虽然主动去和陌生女孩搭讪并不是丁逸一贯的风格,但他却想为了这个女孩放弃他的惯有风格。丁逸也知
,斯文装派现在不
行了,不如把自己的风格改为情场野兽派吧?他在心里鼓励着自己。
丁逸
前一亮。呜呼这女孩果然是个
女是也。妈妈咪呀,而且是那
让人过目不忘的
女,丁逸的心里不由得惊叹了一下。
就像一个生
嗜酒的人用尽全
力去寻访某
传说中的
酒,想去品尝它,但却始终没能找到,让他以为这
酒只是一个传说,今生再也不会见到时,他却得知自己已经
度酒
中毒,只要往他嘴
里滴上一滴酒
他就嗝
,一闻到酒的气味就会
厥,他不得不断了对
酒的非分之想,而此时,这
传说中的
酒却
现了。你说,在这
情况下,他会不会埋怨造化
人?为什么不在自己没有
度酒
的时候能现这
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