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我还保有原先在暴虐时候的记忆的话,就会知道,眼前的警花就是将我击昏的女警,而她旁边坐着我警察则是曾向我开枪的那名男警察。
警花在旁边的警察打开记录薄后开始例行询问:“姓名!”
“她的声音完全可以打99分,非常清脆,虽然透着严厉,但改变不了她音质里的柔润。”我心里评价着,口中答道:“温嘉伟。”
“出生年月日!”警花继续讯问。
我叹了口气,答道:“1981年6月13日。警官,这些我可以将我的身份证给你,就不用这样麻烦问来问去了!”
那位男警察听了喝道:“温嘉伟,放老实点!到了这里你还敢嚣张?”
我气道:“什么嚣张啊?我还要问你们为什么将我抓到这里来了呢!”
男警察阴阳怪气的笑道:“哈哈,还第一次见到你这种见了棺材都不流泪的家伙!你袭警、拒捕,你敢不承认?”
我大怒,叫道:“简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们凭什么说我袭警拒捕啊?我从头到尾根本就没看见什么警察。你们什么时候来的啊?我被人打昏之前你们怎么不来?等我昏倒了你们就将我关起来说我袭警拒捕,天下还没有这个道理!”
男警察大怒,登时抽出一根佩戴着的警棍叫道:“我靠!你这个家伙还真够凶悍啊!到了这个程度你还死不认账,看我来抽你丫的!”
那人举起警棍正待过来打我,却被那位警花喝住。警花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她似乎在迷惑着什么。男警察还不依不饶的骂骂咧咧,警花喝道:“还做不做记录了?我们按程序问话,那些问题等会自然会审讯的!”
于是枯燥无聊的讯问继续:“民族?”
“汉。”
“性别。”
我隐忍了好半天才答道:“男。”
“婚否?”
“未婚。”
“籍贯?”
难道我得丢家乡的丑了?我苦笑道:“JX省JDZ市碗溪镇。”
“家庭现住地址?”
“GZ市东山区安平路133号13栋3门303号。”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