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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7)

回扣这件事这么多人都知,肯定是符合回扣必须公开的原则了。至于是否有账,律师认为在一家私营公司里,老板回对财理决定,是有效的。钟宁同意回扣让我拿着,那回扣实际上就是公司对我的奖励,走没走账不是我的责任。这观她上次在法辩论中已经阐述,观是没有问题的,上次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控方证人异同声地否认知回扣这件事,否认我得到这笔回扣是老板同意的。如果这次能证实公司负责人对这事是知的,能证实老板是同意把这钱给我的,那么我暗中受贿这个罪名,从主观动机到客观恶果,就都难以成立了,就都站不住脚了。

安心付了一切,包括她父母毕生的积蓄,她要得到的,就是有朝一日能站在法院的台阶下,看到我从那门似海的大楼里,昂首阔步地走来。

现在,我终于接近了安心家的旧居。在我走法院已经将近一年以后的这个早晨,我穿过清绵那座古老的袖珍小城,终于在山林掩映的一个湖边,看到了那幢北方的宅院。那院落在周围错落有致的云南民居中,几乎像一个小小的名胜古迹,让

谢律师,我谢法律,我谢所有为我说话的证人,哪怕他们是为了钱,或者是为了其它目的,但他们终于说了真话。

律师也走下台阶,走到我们的边,她说了句:“祝贺你们。”我们不约而同地转看她,她已走到路边一辆等客的租车前,拉开车门,回冲我们笑笑。这大概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笑容。她说:“有事儿呼我。”说完上车,车开上了大路,汇了长不见首尾的车辆的洪之中,像一滴了奔腾的江河一样,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除此之外,边晓军还谋划策,提供了其他几位证人的姓名和联系方法,他以前曾和这些人在不同场合时钟宁把那两万元回扣发给我表示过不满。这事当时在公司里有不少人都知,边晓军提供的这几个人基本上都是炒了国宁公司或被国宁公司炒了的人,只要多钱给他们免得他们怕麻烦,估计来作证都没什么问题。

当天我在律师的陪同下以自由之法院的大楼,仰脸看到外面的天空,比监狱里的蓝,比监狱里的大。天地之间,投满了光。我把目光放平,看到法院大楼的台阶下,站着我的安心。我们彼此注视,我看着她消瘦的面容,心里特别难受。我一步一步慢慢走下台阶,站在她的面前。我看到她中的泪,在光下一闪一闪。她抬起右手,轻轻地,摸我的脸,我也慢慢地伸双臂,将她揽在怀里。多久以来,我日思夜想的,就是像现在这样,用力地拥抱我的安心。

收到两万元回扣的事实,否认他当时同意那笔回扣让我拿着的事实,以达到诬陷我的目的。反正是钟国庆的,就是构成伪证罪,主要承担者也应该是钟国庆,因为钟国庆当时和边晓军是老板与雇员的关系,边晓军“迫其压力而从之”在法律上属于胁从的角。首恶必办,胁从不问,边晓军自己不会有什么麻烦。当然边晓军这么积极主动地帮忙并不是因为得到了六万元的好,而是因为他和国宁兄妹之间,不知结下了什么思怨。他在国宁公司的职务反正被撤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在和律师谈话时,大有一“舍得一剐,敢把皇帝拉下”的大无畏气概。

在一九九九年的天,律师通过法定程序,以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原判有误为由,向法复审请求。四月二十八日,那个日我记得很清楚,法复审我受贿一案。审判长在审查了辩方提供的新的证据材料,对证人行了调查询问,狡辩双方行了简短辩论之后,当宣判:原告方对我受贿的指控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的有罪认定不当,应予纠正。复审重新判决:被告人杨瑞无罪!

从我知我的清白不仅仅是用清白换回来的,也是用金钱赎回来的那一天起,我:就渴望着能到清绵去。我渴望见到安心的爸爸妈妈,我要在他们面前长跪不起!我没能让他们的女儿过上一天丰足的生活,反而使她的全家被拖累得一贫如洗。我想跪在安心的爸爸妈妈面前发誓,这个恩情我一辈都要报答!

我那时还不知为了这光灿烂的一天,安心已倾家产,她使每一个在这场审判中发生作用的人,得到了利益,包括律师。律师也一样,这年谁也不能为你白,谁也不能仅仅为义,为真理,白

谢安心!

谢安心的父母!

正是由于他们的真话,我不仅得以终止牢狱之苦,重获自由,更重要的是,他们还给了我一个清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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