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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熟,好像在职工食堂吃饭时见过,便答:“是啊。”
那人又说:“你来一下。”我就跟着他走,手里还抱着一拥洗净浆好的台布,一直走到餐厅外的一个雪茄吧里。那个雪茄阳还不到营业的时间,但里边好像有人。我跟那黑西服走过去。雪茄吧装潢很古老,家具都是深色的,光线也是暗暗的,从阳光充沛的大走廊走过雪茄吧眼睛总要适应一阵。但我能看清屋里有两位是饭店保卫部的干部,还有两位民警,戴着大盖帽站在暗影里,如我梦中一样面目不清。另有一位中年人站在前面,我认出来了,就是一个多月前来过我家的检察院的人,是那个一声不响地做记录的男的。
饭店保卫部的人见我进来,向检察院那个男的点头使了个眼色,那男的就先冲我开了口。他明明见过我,一上来还是例行公事地问:“你叫杨瑞吗?”
他的口气比那天在我家还要横,横多了。我皱着眉答了句:“啊”
那男的接下去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反贪污贿赂条例的规定,你涉嫌受贿,现在依法对你执行逮捕!”
我愣在屋子当中,手里还抱着那操台布。一个保卫干部过来把台布从我手里接过去,旁边那两位民警马上走出阴影,过来给我上了铐子。我想说什么,想告诉他们这肯定是搞错了,但一时愣着什么都说不出,可能是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一下子傻掉了。等我镇定下来可以说话的时候我也没再开口,我冷静地想了一下决定算了,我想在这儿说什么大概都没用,这儿不是容我申辩的地方。
他们让我在逮捕证上签字,我就签了,并且按要求,把红印泥沾在食指上按了手印。当他们把我往外带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安心,我就站下来,冲那位检察官说道:“我得和我家里的人说一声。”
那个检察官说:“我们会通知你家属的。”他话音没落我身边的警察就拉了我一把,说:“走吧。”
他们把我从职工通道押出饭店,有好多员工迎面碰上都吓坏了。其中有几个女孩儿平时都挺爱跟我逗的,见我被警察铐出去都惊得说不出话来。男的则窃窃私语,议论我是谁是谁是哪个部门的,我听着觉得自己像被游街示众似的那么难受。
我被押上警车,送到了附近公安分局的看守所里关起来了。
关到看守所的第一天没人找我。我坐在押号的墙角,心里难过极了,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安心。我不知道我一旦真回不去了她一个人带着小熊该怎么过,也不知道我爸爸会不会收回那房子把他们赶出去,安心会不会认为我真的贪污受贿了而对我失望而移情别恋…想到这些我控制不住他心酸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