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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才发现,他这几个月来,已在危险的路上走了很久很久,很远很远。
还能不能回头?
能不能?
他没有去观战,他不是个喜欢看人决斗的人,他甚至认为决斗是愚蠢的。
只有白痴才会面对面站在一起,你一刀我一剑地比划。
他从潜伏了一下午的一间阴暗肮脏的破柴房里悄悄溜了出来。走到巷子里,抻抻衣裳,掸掸灰土,然后慢悠悠地朝紫雪轩方向走去。
他不急。
要想吃热豆腐脑儿,你就不能急,杀人也是这个道理。
今天晚上,他要杀掉郑愿,一文钱报酬都没有,但他心甘情愿。
在此之前,他已杀过十三个人。最高的一笔酬金是九千两银子,最低的一笔也有五千两。
他是一名职业刺客,以杀人为业。
他在刺客圈中已相当着名,他的酬金之高,在天下刺客排名榜上,高踞第六位,他相信自己的排名还会再往上升一升。
他才二十岁,他的巅峰时代还没有到来。
今晚的刺杀,没有雇主。他杀郑愿,是为了替父报仇。
如果一个人杀自己的杀父仇人时还要找个雇主出钱,那就太没人味儿了。
芦中人早已将紫雪轩大门的地势勘察过了,连一块小石头,一片杂草都没放过。
有些东西看起来不起眼,但一旦刺杀开始,就很有可能是致命的障碍。
——你在前冲时,脚下忽然踩着块小石子儿,就那么一点点的不如意的感觉,就可能使你的剑慢了一刹那,或是慢了一点点。
——你乘乱逃脱时,刚欲腾身,脚下恰有块果皮,使你滑了一下,或有一丝乱草,使你纵跃时着力不够,你就很可能被“留下”
认真勘察现场,是成为二流刺客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而能不被人注意地完成这一过程,就可算是一流的刺客了。
芦中人是超级刺客,他坚韧的毅力、准确的刺杀部位、精确的计算和出色地把握机会的能力以及逃脱能力,使他十三次刺杀,都高奏凯歌。
他并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这一次也必然成功的地步。
所以他对逃脱方式及路线作了最精确的计算,这次不成,还有下次,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不是刺杀,而是复仇,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恨。
紫雪轩对面的那家酒楼仍在开业,想必老板也想趁今晚热闹多做点生意。
现在很冷清,但一会儿就会热闹的。等到郑愿被如痴如狂的崇拜者拥到紫雪轩时,酒楼生意一定好得出奇。
芦中人踱进了酒楼。
“秦中来!”
“秦中来来了!”
“是他,没错儿!八方君子秦中来!”
有一些人看见了缓缓走上坡的秦中来,低声议论着,但他们的议论声连他们自己都听不见。
欢呼声响彻云天——郑愿到山顶了。
郑愿微笑着,朝那些欢呼的人们挥着手,于是欢呼声更热烈了。
花深深紧紧偎在他身边,她的眼中也闪出了泪花,她被感动了。
连阿福夫妇也觉得很自豪很骄傲。
至于盛名之下,会有什么灾难到来,他们似乎早已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