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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血手黒史(2/2)

五十二岁时,他离开艾斯尼亚,来到了珐冈,在珐冈裁判所任职,一直从事对异端的审讯工作,颇受重用,甚至得到前任教皇格利里数次接见。一直到六十八岁,才以年事已为由请辞,但仍与裁判所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也就是说,寄生史莱姆可以用手术彻底清除?”

“对,治疗术和净化的基本搭也有很好的效果,如果是比较级的痊愈术,估计瞬间就能治愈吧。我已经嘱咐过弗朗西斯,让他去别说。估计这会儿血手已经把贝克森街搞得血雨腥风了,只要那个邪恶炼金术师一死,凡妮莎不说话,弗朗西斯的小命应该可以保得住。你觉得凡妮莎能靠得住么?”

“你可是164佣兵队的创始人之一啊,又曾经是首席武士,还是队长的亲哥,打个招呼怎么啦?我来跟莱莉说。哎呀,试一试吧,试一试嘛。”

然而,她刚刚下去,就在队聊里急切地大叫:“达克,不得了啦!快来,快来!”

“别晃别晃,,哎呀,好吧,你愿意试试就试试吧,”达克无奈地摇摇,正“我觉得,不能让这老家伙打了咱们的节奏。我再把弗朗西斯手里提取到的寄生史莱姆分析分析,看会不会有什么新发现——他的手怎么样?”

“恢复不错,手术完以后有无力,血,但没有染。”

“肯定不行,寄生史莱姆需要血的营养成分,而血史莱姆会把血收得一二净,这两史莱姆凑到一块不是互相矛盾吗?”

“我先去看看吧。”说着,伊莎贝拉走到内堂的地下秘密研究室去了。

“还是等等凡妮莎那边的消息吧。对了,你不去看看培养皿里的寄生史莱姆?那可是用你自己的血培养的哦!”达克悻悻:“居然要用自己的血研究,真是研究者的悲哀!”

“谈何容易,老变态已经七十多岁,时日无多,没什么可指望的了;他从四十岁开始变态到现在,整整三十年,以把人死为乐,你让我怎么跟这么一个家伙合作?”

“嗯,不知呀。如果和血史莱姆合在一起呢?”

“你的意思是让我帮他把儿找回来?别梦了,十四加三十等于四十四,他儿如果活着,这么大年纪还能不找他爸?八成死了。叫我说,还不如给老变态留希望呢。”

名利禄的追逐和不够虔诚,从此,他走了圣堂,全心全意拜倒在神的脚下,变得残酷无情,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后,更获得了“血手”的称号。

伊莎贝拉在他边坐下:“但他的名气很大,如果能跟我们合作,那肯定会少很多麻烦,最起码我们不会被列为重可疑人了吧?”

伊莎贝拉双手托腮:“他为什么变态啊?”

看完这些,达克轻叹一声:“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啊,老变态。”

“她很忌惮血手。这样也好,不用担心她惹什么来。而且,和血手比起来,还是我们对她比较有用——一个赋闲的手除了跟她抢功劳抢风,还能给她带来什么?还是说说寄生史莱姆,既然这么容易治愈,那要它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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