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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中二少女邓加尔(2/2)

想到这里。伯爵大人恶狠狠的瞪了一正悄悄打量着自己的女儿,大声说:“很好,亚特说服了我。我的女儿,不应该像只猫咪一样,在我的城堡之中追逐打闹。现在我就如你所愿,带上你的随从。拿起你的刀剑,去为家族争光吧。”

【这把剑是,古往今来。战死沙场的勇士们。在弥留之际仍然默默背负的,悲壮而崇的理想,以举这份意志为荣,以贯彻这份信义为志,常胜之王在此歌手中奇迹之真名,其名曰…中正之剑!】



果然是好剑。

而军队,正是获得者两者最快的地方。况且,他和别的伯爵正好有一个计划。虽然觉胜算很大。但是如果趁着圣战的名,将女儿送去,多少也算条退路。

伯爵大人听到了老家的提议,一时之间有些踌躇。理来说,不到生死关,后勤队是不会上正面战场的。而她一个小女孩。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人去特别为难她。让她在军队后面呆一段时间,知军旅不像她看的那些骑士小说那样浪漫,说不定过个一个月,她自己也就跑回来了。

不过就是这名字起的有倒霉的。虽然他的确被称之为校长,也有让学生帮自己保护德斯蒙德的想法,可是他不是光啊。起名叫中正之剑,未免太不吉利了。辛洛斯想了想,不什么,都图个吉利,那就给这把剑改个名字好了。

就算是他这样的乡下伯爵,不也正是靠着这些,娶回了邓加尔的母亲,那样一个丽可人。知书达理的名门千金?

血统,在这里分文不值。

看着前如同一汪秋的短剑,他下一自己的长发,对着短剑一,黑的长发过剑刃,倏尔分为两段。

固执,蛮横,鲁。这是所有人对奥蒙德伯爵的评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伯爵大人就是一个标准的傻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之,伯爵同样如此。尔兰不是王都,这里不需要腹剑,也不需要彬彬有礼。在这片常年被异族扰的土地上,谁拥有大的骑士,以及固的铠甲还有锋利的长剑,谁就会得到相应的尊敬。这就是图单。奥蒙德伯爵的生存之

ps:我稍微改了一下战神的老家,应该没什么人有意见吧…。至于芬恩是谁?尔兰这破地方,少有的名人啊,菲奥娜骑士团团长。这样说你们可能不知,但是骑士团里有一个骑士,叫迪卢木多。

不过邓加尔这死丫也不像她的母亲,反倒像极了小时候的自己,也不知是该开心还是难过。

“那么,就先休息半个小时。争取今天晚上,至少三甲来。”

【粉红兔:作为一只又红又专的兔,为了吉利,梵卓族长认为自己初次锻造的短剑,也应当是一只兔。虽然,它一也不粉红。】

“娜诺卡,没问题吧?大家,也都没问题吧?”辛洛斯先是询问了一下法师的意见,除了赫尔明特举手表示自己快不行了之外,其他人都示意无碍。不过赫尔明特的伤势,都是为他而来,辛洛斯倒也谅他。

本就是一把普通的短剑,又怎么可能回答他?不过随着辛洛斯的自言自语,剑的名字倒是真的更改了。

辛洛斯看着前的短剑。满意的

“还有…一定要活着回来。”

伯爵年纪渐渐的大了,虽然依旧势。但是在这个时代,也该是为后人铺路了。尔兰的女并不能继承家业,虽然他可以用着帝国法典,行将家族继承给邓加尔。但是她如果没有一些功勋,以及一些力的盟友的话,恐怕…

辛洛斯满意的收回短剑,将它早已准备好的剑鞘之中。既然初步的试验已经完成,证明这方法果然可行。那么作为人形火炉的他,就得继续努力下去了。

领主心中这么想着,就举起短剑,对着它说:“从此,你就叫粉红兔吧…我不会用剑,估计没什么机会用你了。以后,我就帮你找个好主人,怎么样?”

亚特这么想着,于是对余怒未消的伯爵大人说:“老爷,小也已经十岁了,是时候上战场见识一番了。只有最勇猛的狮,才能带领狮群…小本来就是女,如果没战功傍的话,恐怕以后不好服众…我在帝*队里还有几个后辈,看在过去的情分上,让小充当客军呆在后勤队,应该是没问题的。”

【中正之剑:由梵卓一族和其他几大氏族联手锻造而的短剑,总长四十厘米,因为梵卓族长的恶趣味,剑上铭刻着梅,以及“成仁”字样,经由太之力煅烧而成,锋利无匹。不过因为没有附,归究底,也只是一把锋利的短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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