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议曰:昔
谓齐桓公曰:“君
霸王,举大事,则必从其本矣。夫齐国百姓,公之本也。人甚忧饥而税敛重,人甚惧死而刑政险,人甚伤劳而上举事不时。公轻其税,缓其刑,举事以时,则人安矣。”此谓修本而霸王也。)
上之亲下也,如腹心;则下之亲上也,如幼
之于慈母矣。其于信也,如四时;而人信之也,如寒暑之必验。故视远若迩,非
迩也,见明德也。是以兵革不动而威,用利不施而亲,此之谓“明王之守,折冲千里之外者也”
孔
曰:“至礼不让,而天下理;至赏不费,而天下之士悦;至乐无声,而天下之人和。”何则?昔者明王必尽知天下良士之名。既知其名,又知其实;既知其实,然后因天下之爵以尊之。此谓“至礼不让而天下治”因天下之禄,以富天下之士,此之谓“至赏不费而天下之士悦”如此,则天下之明誉兴焉,此谓之“至乐无声而天下之人和”(故曰:所谓天下之至仁者,能合天下之至亲;所谓天下之至智者,能用天下之至和;所谓天下之至明者,能举天下之至贤也。)故仁者莫大于
人,智者莫大于知贤,政者莫大于能官。有德之君,修此三者,则四海之内,供命而已矣。此之谓“折冲千里之外”(夫明王之征,必以
之所废,诛其君,改其政,吊其人,而不夺其财也。)故曰:明王之征,犹时雨之降,至则悦矣。此之谓“还师衽席之上”(言安而无忧也。)。故扬雄曰:“六经之理,贵于未
;兵家之胜,贵于未战。”
商
曰:“法令者,人之命也,为治之本。(慎
曰:“君人者,舍法而以
治,则受赏者虽富,望多无穷;受罚者虽富,望轻无已。君舍法而以心裁轻重,怨之所由生也。是以分
者之用策,分田者之用钩,非以钩策为过人之智也,所以去和
怨也。故曰:夫君任法而不躬为,则怨不生,而上下和也。”)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卖兔满市,盗不敢取者,由名分之定也。故名分未定,虽尧舜禹汤,且皆加务而逐之;名分已定,则贫盗不敢取。故尧舜圣人之为法令也,置官也,置吏也,所以定分也。(《尸
》曰:“夫使众者,诏作则迟,分地则速,是何也?无所逃其罪也。言亦有地,不可不分,君臣同地,则臣有所逃其罪矣。故陈绳则木之枉者有罪,审名分则群臣之不审者有罪矣。”)名分定则大诈贞信,
盗愿悫,而各自治也。”(《尹文
》曰:“名定则
不竞,分明则私不行。
不竞,非无心,由名定,故无所措其心;私不行,非无
,由分明,故无所措其
。然则心
人人有之,而得同于无心无
者,在制之有
故也。”)
议曰:黄老之风,盖帝
也。)
曾
曰:“何谓‘三至’?”
此墨翟之术也。(议曰:墨家之议,去奢节用,盖
本
。)
古之人未知为衣服,时衣
带茭,冬则不轻而
,夏则不轻而清。圣王以为不中人之情,故圣人作,诲妇人,以为人衣。为衣服之法,冬则练帛,足以为轻
;夏则絺绤,足以为轻清;谨此则止,非以荣耳目,观愚人也。是以其人用俭约而易治,其君用财节而易赡也。当今之王,其为衣服,则与此异矣。必厚敛于百姓,以为文采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由此观之,其为衣服,非为
,此为观好也。是以其人
僻而难治,其君奢侈而难谏。夫以奢侈之君,御
僻之人,
国无
,不可得也。为衣服不可不节。”(议曰:此节衣服者也。)
昔明王之治人也,必裂土而封之,分属而理之。使有司月省而时考之,
贤,退不肖。(然则贤良者悦,不肖者惧矣。)哀鳏寡,养孤独,恤贫穷,诱孝悌,选才能,此七者修,四海之内,无刑人矣。
孔
曰:“上敬老则下益孝,上敬齿则下益悌,上乐施则下益亮,上亲贤则下择
,上好德则下无隐,上恶贪则下耻争,上廉让则下知节。此之谓七教也。”(七教者,治之本也。教定则本正矣。凡上者,人之表也,表正则何
不正也?)
。故法制礼乐者,理之
也,非所以为理也。”
孔
闲居,谓曾参曰:“昔者明王内修七教,外行三至。七教修而可以守,三至行而可以征。明王之守也,则必折冲千里之外;其征也,还师衽席之上。”
曾
曰:“敢问‘七教’?”
此孔氏之术也。(议曰:孔氏之训,务德行义,盖王
也。)
墨
曰:“古之人未知为
室,就陵阜而居,
而
,故圣王作,为
室。为
室之法,
足以避
,边足以圉风寒。
墙之
,足以别男女之礼。谨此则止,不以为观乐也。故天下之人,财用可得而足也。当今之王为
室则与此异矣。必厚敛于百姓,以为
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为
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而象之。是以其财不足以待凶饥,振孤寡,故国贫而难理也。为
室不可不节。(议曰:此节
室者也。)
昔曹参相齐,其治要用黄老术,齐国安集。及代萧何为汉相,参去,属其后相曰:“以治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后相曰:“治无大于此者乎?”参曰:“不然。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
人安所容乎?吾是以先之。”由是观之,秦人极刑而天下叛,孝武峻法而狱繁。此其弊也。《经》曰:“我无为而人自化,我好静而人自正。”参
以
化其本,不
扰其末也。太史公曰:“参为汉相,清静寡
,言合
意。然百姓离秦之酷扰,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
矣。”
申
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