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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与表兄忽生毒计:将蛇买回,蓄在坛内。十九日夜间,遂与表兄谋害。当时以为得计,不料难逃大人明察。小妇人谋毙亲夫,实在该死,所供是实。”施公便命画了供,暂行收监;亲族邻里等,亦先行退去候讯。一面飞签,立提潘慕安到案。
腑毕见。仵作细意检验,果见大
以内,有条死蛇,约有七八寸许。仵作遂检
来,呈送施公详验。施公验毕,又命人盖棺封墓,然后率众回辕。原被告合人证,以及尸亲、邻舍,饬差暂行看守,听候晚堂复讯。
差役答应。施公退堂,众人各散。次日潘慕安提到。施公升堂讯问,始则狡诈,后命陈氏对质,一一供认。施公便判朱陈氏谋毙亲夫,律应凌迟
死;潘慕安诱
表妹,谋害妹夫,律应斩立决,即命在茂州就地正法。红如桃报告伸冤,着于朱天佑遗产之内,酌分良田二十亩赏给,为养赡老母之计。又命择族中诚实
弟,立为朱天佑
嗣。此案断毕,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施公少歇片刻,留茂州在辕晚膳。席间茂州知州谈及此案,说
:“陈氏刁猾,酷
惨毒。若非大人神明,不仅死者
冤难申,问官且不免
分。大人明察,卑职实佩服。”施公
:“断狱悉皆避重就轻,以耳代目,行个通详禀稿,就此了事。或有难于推诿之案,当堂提讯,则又审问不当。”茂州连连称是。少刻,晚膳用毕,饮了一碗茶,复升堂研讯。茂州仍坐公案左侧,众官环立两旁,书吏衙役齐立阶下。施公命提陈氏。
陈氏跪在下面,望上说
:“小妇人自嫁朱天佑为妻,彼时天佑已患痨病,有半年之久。小妇人过门后,医药无效,日期沉重,延至去年腊月,竟至卧牀不起。小妇人犹望他病好,并无歹心。不意小妇人的表兄潘慕安,这日来看丈夫的病。见丈夫已是卧牀,谅不会好,便暗地与小妇人说
:『表妹,你自嫁朱天佑,没过一天好日
。现在看看要死,不是误了你青
么?』因此
动小妇人心事。后来有个乞丐,拿着一条小蛇。
施公命松了刑
。
差役答应,即刻提到,跪在下面。施公喝
:“开棺复验,确有凭据,谋毙亲夫,毫无遁词。尔尚有何狡辩?快快从实招来,究竟
夫何人?因何起意?若再仍旧
辩,本
堂将尔立毙杖下。”只见陈氏禀
:“大人明察:尸腹有蛇,必系控告之人,暗地埋伏。不然,何以红如桃确凿有凭,愿
甘结呢?大人不严治他,因衅诬告,私自盗棺之罪;反诬坐小妇人谋毙亲夫,小妇人实在受屈。”施公大怒,将惊堂木一拍,大喝
:“证据确凿!谁诬尔来?尚敢狡辩,以图嫁祸。”喝令掌嘴。两边一声吆喝,将陈氏扭翻面孔,一五一十,打了四十。陈氏仍然不认。施公大怒,喝令鞭背。手下又剥去外衣,一连鞭了一百下。陈氏仍是不招。施公又令取过夹
。差役将陈氏两
夹起。陈氏受刑不过,只得喊
:“大人请命松刑,小妇人愿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