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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一旦签订(2/2)

如果在签订主契约之后,若在和任何灵签订任何形式的契约都就必然会遭受到灵的神力的反噬或攻击。主要就是因为以上两儿,所以才使得灵一族没有在法大陆上灭绝。***

所以这一让很多对灵心怀不轨的人都望而却步了,而且一个人一生也只能和一只灵签订主契约。

而作为代价,更确切地说是报酬:签订朋友契约的人类能够很好提升自己对法的控能力和抗法攻击的能力。

而这些贵族弟们和灵签订主之后,也就会一越而成了比较不错的法师,所以灵的销路还是非常好的!

所以在我前世的法大陆上,有很多专门到捕捉灵的人存在,他们将捕捉回来的灵一般都卖给了不学无术的贵族弟。

我顿了一下,接着对这个问题灵说:“…哦,那个灵我知,但我可不是他们的同类。

果然是问题!于是我换了一问法:“哦,那你和你同伴说话时怎么称呼对方?”问题灵还是满脸的奇怪,说:“不用呀,我和她讲话,她当然就知是我和她讲话的了。”

但我的愿望上又像皂泡一样的破灭了,问题灵的声音又在我脑海中响起:“你座的这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她不理我?我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鸟类耶?啊!难它也是你的一分?”我知她说的是我驾驶的飞行,但听到这个问题了这样令人难以忍受的结论,我!我…我也不知该怎么办了!开玩笑!再这样下去我要变成神经病了,突然,我心中一动,想到了一个非常好的解决办法…

契约是人类为了获得灵的分能力而研究来的一异常恶毒的契约,对灵来说,它绝对是一灾难。

***…契约!在我前世所在的法大陆上,对灵来说一般可以有三形式的契约:主契约、朋友契约和心之契约。

并且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使用一灵的力量。灵可以和多个人类签订朋友契约,同时人类也可以和多个灵签订该契约,这是一相互取舍的平等契约。

***

因为:一来主契约是签订的,而且一旦签订,便永远也无法解除。二来签订主契约之后,作为方的灵将会失去她自己所有的一切,包括意识在内。

问题越来越严重了!不过我这时反映了过来,她们彼此间都是通过意识的彼此的想法,不需要用名字,看来好像这也不是这个问题灵的问题。(绕令,呵呵!)于是我说:“我们人类之间一般不能直接用意识和对方彼此的想法,所以都要有各自的属于自己的名字来代表自己…”

彻彻底底的沦落成为一个只会听从于主人摆布的傀儡,而且当主人一旦死去,之后,她也会接着跟着主人一起飞回湮灭,虽然签订了主契约之后的灵,她本的能力只能剩下原来的五分之一。

我是生活在陆地上的,从很远的地方来,目前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但以后还会来一些。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名字是什么?”问题灵奇怪的问。

但就算是这样,她们还是非常好的法师,特别是对法的控能力,还是要比一般的法师的多。

心之契约和主契约油相似之,因为主契约本就是人类受心之契约的启发而创造来的。

签定心之契约之后,便代表着该灵认对方作为自己的主人,完全为对方付了自己的一切,和主人同生共死,但和主契约不同的是,首先这是灵自愿的,没有任何迫的成分。

“那有什么用呢?…”“可以…”“那…”“可…”“…”“…”***耗费了我十几分钟、浪费了我数斤的,好不容易才让这个问题灵搞懂得了什么是名字,不过同时搞得我的也大大的。于是我立刻决定以后尽量少引起这个单线条的问题灵的兴趣。

***心之契约是存在于上的一与生俱来的契约形式。笼统地讲,是指灵完全向对方敞开了自己的心扉时而签订的契约,这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得到了灵之心。心之契约是完全要靠灵自愿的,不能有任何勉的成分在内,否则契约便无法成功!

这也就是彻底导致灵对人类一直带有敌意的本原因所在!但想要签订主契约必须是在灵的、神、力都于最虚弱的时候,不然主方契约者会在灵的意识消亡前遭受到其神力的烈反噬,轻则神分裂、痴呆疯傻,重则和灵一起同归于尽。

朋友契约是灵一族所创造的一使得灵们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契约。当灵和人类签订朋友契约之后,灵就可以隐于对方的意识当中,跟随他到人类社会中作自己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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