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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3/5)

:-要是再不改变,就会跟一个酒瓶共度余生,孤零零的发胖老死,最后尸体还被野狗吃掉-连社交圈都小的可怜,就算酒瓶也不愿跟-共度余生呀。”

“-,呃…”岑茵愤愤不平的咿呀半天,想不出什么漂亮辩驳。“…反正酒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喔--”丽儿伸伸懒腰,转着原子笔,换个姿势,同时话锋一转:“-要是不去追回他,就实在太可惜了。”

“为什么?”

“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丽儿的声音飘忽起来。“我记得…那时候很多人都很羡慕你们,后来你们也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愉快才分手的呀!”

“丽儿,”岑茵轻叹:“他的孩子五岁了。”

“啊?”丽儿听得一楞,五岁?“那又怎样?”

岑茵又叹了口气。“他出国七年,孩子五岁,也就是说,他才出国一年就结婚,第二年就生下儿子。”

“咳…”“可是我呢?我一直隔了两年,-才帮我介绍其它男朋友-最清楚不是吗?这期间我没有一天忘记他,可是他早就把我忘了。不是吗?”

丽儿伤脑筋地揉揉太阳穴。“原来-是这么想…”

“如果他这么轻易把我忘记,那,我在他心目中能有多少份量?我又该追回什么?我不懂。”

“可是,我还是觉得…-至少该见见他的。”

“为什么?”

“为了-自己呀!”丽儿提醒她。“还记得英凯和志达吗?”

他们是岑茵第二个和第三个男友,都是她介绍的,最后分手的原因,照岑茵的“官方说法”都是因为“个性不合”

不合个鬼!

追根究底,根本是她忘不了言放宇,就是这样。

“如果-对他的迷恋没有一个了结,我介绍再多男人给-也没用。”

岑茵沮丧地挂了手机。

这晚她没有回家,甚至忘了打电话回去报备。

在书店打烊后,她又拦下出租车飞往诚品敦南店,在杂志柜里、在书架上,疯狂寻找他的消息。

最后抱着一堆杂志,她坐在书店外的台阶上抽抽噎噎地哭。

她骗不了自己的,她想他。

可是,他们有机会见面吗?

他还记得有她这么一个人吗?

已近深夜三点,盛夏最深的夜色,也不过就是有点沉。

抬头往上看,大楼与大楼问的隙缝是深蓝紫色的,夜行的鸟儿掠过,飞出剪影般的美丽姿态。

这样的夜,照理说,她不该听见歌声。

可是歌声像风,看不见,摸不着,它就是会在最不合逻辑的地方、时间,这样莫名其妙钻进耳朵里。

歌声是熟悉的,浑厚,撩人,奔放。

流行天后莫雅感性的低唱--

“有时候,我以为我不是一个人,

纵然只买一杯咖啡,只有一张电影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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