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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胸前那撞上的柔软感让他备感舒服,双手本能的环上了她的腰。
“你都习惯这样直接投怀送抱的吗?”心里满足,但嘴巴可控制不了的发贱。
常欢何曾和一个男人这样“亲密”过?打从她进入社会之后,她一直将自己保护得很好,即使有爱慕者表示心意,多半在碰了一鼻子灰之后也会打退堂鼓,像这样胸贴着胸的事,可真是破天荒头一遭。
心头已经够慌了,耳里还听到他的揶揄,常欢气得忘了他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衣食父母,硬是用手指弹着他好不容易才止住血的鼻头,恶狠狠说道:“我才没那么没眼光,要投怀送抱也要挑个好的送。”起身背对着他整理着自己的衣着,一边不停的深呼吸以阻止快要跳出的心脏。
振寰捂住鼻子也站了起来,阴沉着脸问:“你说什么?我有哪里不好?”
常欢皱着眉,想仔细听他伊伊哦哦在说些此件么,后来还是忍不住上前把他的手拿下,说:“你捂着嘴说话,鬼才听得懂。”
可恶的女人,可恶的常欢!振寰瞪视着她,一步步走向前逼近她,问着:“我有哪一点令你挑剔的?”
要不是他们才认识不久,要不是他们一见面就像两只刺猬般不停的用话激着对方,常欢会以为振寰正说着文艺句里的求爱对白。即使她可以不误会他的话,但他咄咄逼人的眼神还是给了她强大的压迫感。
不过是开个玩笑,他这么认真干吗?!
看着常欢略带惊吓的眸子,振寰想过要停住脚步,但他实在气不过,气不过自己超凡的魅力到了常欢面前居然没一点儿屁用,他想剖开常欢的脑袋,看看里面的神经究竟是缺少了哪一条,才会将他这个全城最有价值的单身汉放在眼眶之外。
这个屋子本来就不大,随便移动一下都有可能擦撞到屋中的摆设,常欢才退后了几步就碰倒了电风扇,被地上的电线绊着,一个重心不稳,一**的跌倒在地,而电风扇不偏不倚的往她的膝盖倒下。
“啊!”痛…痛死了啦!不只是衰,而且是衰到家了!这个关振寰还真是她生命中的衰神,遇见了他总没好事。
“你没事吧?”振寰急急忙蹲下身想要看视伤口,这一蹲,尾椎顶到了床角,让他往前扑去。
所有的混乱都在那一刻发生,也在那一刻结束,因为振寰的唇就那样直接而准确的堵上了她的。
柔软的唇瓣,还夹杂着刚刷完牙的薄荷香,薄薄凉凉的令人想一尝再尝,振寰贪心的并不想抽身,直到他的鼻子再度被她攻击。
“痛!”他摇着鼻子大叫。
“我才痛咧!”常欢红着脸刘-他咆哮着。
她的初吻耶!她执守了那么多年,甚至在心中暗暗立过誓,第一个吻她的男人也将是她未来携手共度人生的另一半,而他居然就这样轻而易举的破了她的誓。她从不希望自己有多彩多姿的恋爱经验,如果一次便能永远,一样值得细细回味。
眼前的关振寰的确有着令所有女人疯狂迷恋的条件,撇开庞大的事业、财富不说,光是那张俊美的脸孔与深邃的眸子在看人的时候就足够令人脸红心跳了。但…在现实生活中,能飞上枝头当凤凰的麻雀毕竟是少数,她可是一点儿都不敢痴心妄想。
刚才所发生的虽然只是误会,但仍是害得她要重新立誓了。
听见她这么说,他满腔的脾气也不得不吞回去,低头看见她的膝盖又隐隐泛起血丝,立刻二话不说的抱起她就往外走。
“我带你去医院。”
这男人,说话难道从不商量的吗?独断独行的作风,教人又气又不知不觉被吸引…常欢被自己心头的想法突地感到一震,这是从哪个天外飞来的无稽想法呀,她怎么可能会被一个认识还不到四十八小时的男人吸引?!振寰身上传来清新的古龙水香味,突地跳跃至她的鼻间,让她的心跳更加急速,好像专和她唱反调似的。
她愈想要平静就愈加纷乱。这关振寰果真是她的克星呀!祸之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