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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在一起住三天,并不表示有什么蹊跷之处,相信我与她都不致于欲火焚身。
她把我招呼得很好。
娓娓把她的身世道来,她经过了一番很寂寞的日子,如今平静下来,想找一个伴。
条件是清高的人,端正的相貌,有一份很好的职业,但不是忙得不可开交的那种,有艺术修养以及懂得生活情趣,陪著她。
本来想找个画家,后来发觉画家太脏太过任性,又决定科学家会好一点,后来知道他们很闷很理性,直至碰到了我,她认为她找对了人。
她此举是很风雅的。
不是为爱情也不是为归宿,只是为有个伴侣。
我呢,刚巧感情在游离状态,并不是伤心欲绝,但多少有一丝失望,如果与她相处一段日子,倒真的可以得益非浅。
一切合情合理,单身的男人与单身的女人,在这个美丽繁忙的大都会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过我是一个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说过。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游手好闲,光为了陪她而留下来。
三天是可以的。
三个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们之间潇洒的感情发酸。日子久了,男女总为钱财担忧纷争,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我几乎已经决定了结局,一如我写小说的习惯,开始一个长篇之前,总是先打好草稿,安排结局。
这是我的一贯作风,可以说是职业病。
她很取悦我,我们整个上午坐在图画室内上天入地的闲聊,一天彷佛一世纪那么长久,咖啡跟着白酒,再跟著咖啡,大家都那么享受。
她很清醒,知道留不住我。
很坦白," 也许留得住你,我会看不起你。"
quot;这是必然的,"我点点头,"女人的通病如此。"
她笑了。
quot;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说。
quot 这话出于一个不是没有名气的小说家。特别动听。" 她问。"你会不会写我的故事,"
我欠一欠身,"未免有点过于平凡。"
她颓然,"当事人认为轰烈的事,旁人眼中看来最普通不过。" 笑了。
quot;那是因为人最自我中心。"
她解嘲的说,"像你与我这件事,我们认为浪漫——"
我接上去,"别人必会认为猥琐。"
quot 是,"她说," 一个寡妇去勾搭男人。"
quot 而那个男人是穷书生,趁势就搬进她屋子里去了。"
她仰头大笑。
quot 所以在别人嘴里,一切都是不堪的,根本不用刻意去讨好任何人," 我说,"我行我素。"
quot;在香港也可以吗?"
quot 为什么不可以?" 我说,"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这不是地区的问题,这是性格的问题。"
她恻着头,陷入沉思中。
quot;但是我父母与公婆都住香港。"
quot 瞧性格问题,是你天生不够开放。" 我拍拍她手臂,"我何尝不是?失去这一次机会,也许会后悔一世,但碍于性格问题,我不能留下。"
quot;已经决定了?" 她惋惜的说。
我点点头。
quot;那为什么还进来往?" 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