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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但该案中(2/2)

最后,黄厅长当行了宣判:公诉机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安国庆,男,1979年11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市,汉族,本科,原***消防局消防科科长,籍地**市**区。

而系相关消防企业为达到项目尽快合格验收,以项目咨询费名义提供,且没有造成相关的严重后果,可酌情从轻罚。

认定地受贿额只有六十万,只要主动退赃并有立功表现,基本上刑期就不重了,公诉人公诉完成之后,被告人律师程序行了辩护,在法律意义上,我们一直调程序正义才能保证结果正义。

**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公刑诉[2019]8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安国庆犯受贿罪,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公诉机关为证明上述犯罪事实,当宣读、示了报案记录、破案经过、书证、被告人供述和辩护、证人证言等证据。

最后确定死刑打大牢秋后问斩,即使问斩还得皇帝画圈了才能杀。万一皇帝大人有个什么喜事大赦天下,说不定还不会死。

被告人安国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安国庆的辩护人提如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退赃。

千百年来咱们老百姓们都在津津乐武松的英雄形象,却缺少了些许法制意识,这也是咱们这个一直是人治国家导致的可怕后果。普通老百姓也好,甚至熟读诗书的秀才举人乃至士,他们只知治国齐天下,但没有多少人备起码的法制神,治国的理念依然是大人说了算,皇帝说了算。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安国庆利用担任***消防局消防科科长的职务便利,多次帮助有关消防企业的消防项目在设计、审、验收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企业提供的咨询费合计60万元。

但武松却凭一己之力,直接砍掉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脑袋,这就违反了程序正义。如果照此推算下去,任何一个人伤害了另外一个人,路人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其杀死,这将导致多少冤假错案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安国庆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但该案中,安国庆不备主动索贿特征。

反正公诉人的公诉材料不复杂,最终公诉人认定的受贿额竟然只有六十万,并指了安在案发之后又积极立功表现,且认罪态度老实,提请法在量刑时予以认真考虑。

西门庆和潘金莲甚至王婆,合谋毒死武大郎,是否该杀、应该谁杀,这不是有武松能定的,应该照宋朝当时的法律来确定,至少应经过县太爷的审理、通过刑名师爷的举证和引证。

被告人辩护律师最后的总结陈词是:考虑到被告人积极认罪,主动退赃,且在在押期间有检举立功表现,本的受贿行为没有给消防安全带来灾难后果,提请法在宣判时予以考虑。

当然,程序正义未必能保证结果一定正义,但如果程序不正义,一定就很难保证结果正义。如同我们老百姓对武松杀西门庆和潘金莲都在大声叫好,但仔细思考这其实存在着程序的非正义。

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9年7月10日被刑事拘留。辩护人吴研业、朱兵,***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于次日立案受理后,组成合议,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有关诉讼权利,后转为普通程序,于2019年12月4日公开开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被告人安国庆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

经审理查明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另查明,被告人案发后,已主动退赃60万元,且有积极举报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且被认定为举报行为真实有效。

2、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有立功表现。3、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给相关设施的消防带来严重后果。

公诉机关认为,安国庆为***消防局消防科科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数额较大,其行为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公诉人读到认定地受贿额只有六十万时,我看到坐在被告席上安的表情明显轻松不少,甚至有惊讶的觉,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不可思议,坐在旁听席上安的父母也是如释重负。

现如今我们已经在积极推行依法治国,但老百姓固的人治意识,甚至包括那些看来武松杀西门庆还在叫好的各级官员们内心的人治意识特权意识,恐怕短时间内难以消除,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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