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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3/5)

靡难为无颜之女作嫁。”入境随俗的关系吧,荼靡觉得自己突然有学问了,不禁得意洋洋地做起对子来了。

颜茴也不客气地反驳那个眼前看来渐渐不怎么可怕的恶魔:“以商业理论而言,厂商对自己的产品不但没信心还诸多挑剔,又怎么能去说服买主下订单呢?你至少可以努力找我的优点呀!”

“如果奶的优点有特别之处,奶以为我出现在奶面前干嘛?”荼靡顶了回去,还兀自喝着奶昔。老实说,数百年不曾来到人间,人类对吃的东西贡献还真不少,即使恶魔是不必靠人类食物来充饥,但有好吃的东西“浅尝”一下也不错。正兀自兴高彩烈地啜饮奶昔,猛地,两“串”肥肥的手指抓住了他的脖子,霎时他被当成摇铃似的摇蔽不休。

那“串”玉手的主人显然不清楚自己快要“谋杀”一只恶魔,还迳自低叫:“喂,喂,快看快看,那个男人┅┅我中意,你快快想个法子!”

“呀┅┅呀┅┅呀┅┅卡!”

快被勒死的荼靡终于想出了自救的方法,突然想起自己是有法力的,施法让犬牙伸长十倍,准确地咬了脖子上那两只肥手,成功地救回了小命。

“奶要死啦!杀死恶魔是要被丢到地核去关的。”

颜茴根本不管手疼,也没意识到自己差点犯下谋杀案,一迳儿指着门口:“快看,快看,我的白马王子。”

白马王子?颈子上长着一颗白色马头的男人吗?这女人喜欢的居然是牛头马面?荼靡不甚明白地看了过去。哪裹有马头?就一个穿着白色服装的男人嘛,平凡到比太平洋更平。王子?台湾没有王子都八十五年了,这个王子又是哪一个王的私生子?不像呀。

“他是“白马”的“王子”?”

“不是啦,呆子!那是一个形容词,代表女人心目中的最佳情人,最想捧住的金饭碗。”颜茴一副春心“狂奔”的花痴样,与速食店内所有平凡的女人一般,对门口那位“王子”大发电波。

扒,人类的“俊男”是这种德行啊?

别说不及撒旦王的亿兆分之一了,连替他荼靡提鞋都不称头。是这个女人的眼光有问题,还是台湾没有一个能看的男人?他不禁要用力研究一番了。

立即变化成拇指大小,隐身飞向门口那个占着门口不走开的男子。显然众多的目光让他得意非凡,一时之间舍不得太快失去这种尊荣。

也因此得以让荼靡评头论足一番。

头发抹油,两个耳朵至少穿了十八个洞,鼻梁上一副墨镜好像被人揍出两个黑眼圈似的大小辨格;五官都还在,只是突出一点罢了,不像其他人全扁成一张饼;至于身高,不过一七五公分左右,身上层层套套穿成最时尚的雅痞装束;腰上一只CALL机,左手一只行动电话,右手一架手提电脑,看来拉风得很──爱现。

荼靡飞了回去,又变回正常尺寸,才摇醒那个花痴:“喂,颜茴,奶认得他吗?”

“他是我去年第五份工作的老板,很帅吧!”颜茴收回口水与眼光,急切地抓住他:“荼靡,如果你能帮我追上他,我立即签下合同!”

“果然是平凡人,连眼光也不甚了了。”

“他很帅的,帅到我想也不敢想,要不是有你出现,恐怕嗡帺┅哦,他那阿波罗似的面孔┅┅”

“喂!当心阿波罗告你恶意

谤他的容貌。”荼靡几乎快睡着地提醒她。

颜茴听而不闻:“他那星辰似的眼眸┅┅”

“当心群星化为陨石来砸死奶。”

“他那撒旦似的邪恶笑容。”

“求求奶别乱形容好不好!这个男人的笑像白痴,居然敢与我的王相提并论,他的笑容像一只河马才对。”荼靡掏出权杖敲了她一记,做为不敬撒旦王的下场。

被敲到地上的花痴颜茴,依然勇敢地举起颤抖的手形容:“他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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