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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碗赚钱。”马骏克呼噜噜地喝着猪血汤。“那时候我去赚钱才不是为了什么孝顺老妈,也不是为了将来发达什么的…”他看蓝丽一眼,笑道:“会去赚钱,原因很简单,就是没饭吃,家里一毛都不剩了,房东找上门,将我家的东西都扔到外面,逼我们搬家。我跟我妈总要活下去吧?既然我妈去电子工厂赚的钱不够用,我只好想办法啊,这叫什么?欸,天无绝人之路!对,生活出问题了,要活下去自然就会想办法解决啦,所以,你哥就是没有这个危机意识,你让他过得太舒服了。”
蓝丽静静听着,在他平凡俗气的外表下,看见伟大,就算不穿西装不打领带,吃着臭豆腐,大嗓门说话,不懂礼仪,但是她打从心里佩服马骏克,同时也对他那个爱八卦讲是非的母亲,产生敬意。原来他们曾经度过那么辛酸的岁月,吴凤兰还挺了不起的嘛,换作她老妈,大概只会哭哭啼啼耍赖吧,哪还可能去电子工厂当女工。
“后来你是怎么赚到那么多钱?”
“我靠着在夜市洗碗,老板就教我怎么做小吃。后来没钱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在夜市卖小吃,后来生意好,开了连锁店,然后政府找我帮他们职训。有时想想,唔,我还真**了不起。”马骏克呵呵笑,又叫了一盘臭豆腐。
他越是对过去的辛苦表现得无所谓,蓝丽听得就越心疼。跟他比,她觉得自己好渺小。虽然她的父亲破产自杀,但是最起码,她曾享受过美好生活,尽管母亲溺爱哥哥,让她很不平衡,但跟从小丧父,家里又穷的马骏克比,那些又算得了什么?相较下,她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马骏克说:“反正我告诉你,你要是继续给你哥钱,让他白吃白住,他这个人就完蛋了,变成社会的寄生虫。”
“我也知道,但总不能赶他出去吧?”
“你妈咧?”
“去我阿姨温哥华的家住了。”
“赞!”马骏克撇下筷子,挽高袖子,像个军师那样给蓝丽出意见。“你听我说,现在就是除了你,你哥没地方住了对不对?首先,你回家后,把他的东西收一收,扔到门外,告诉他想继续住就每个月分摊家里的开销,他愿意了,再让他进屋。然后…”马骏克抹抹嘴。“告诉他,一,去我的马骏小吃摊打工,有钱赚还包三餐。二,叫他到公园去跟街友作朋友。记住喔,不准给他钱,他要是想回美国完成博士学位,就乖乖去赚钱存学费。”
“万一他想不开…”
“他会想不开?”马骏克啼笑皆非。“我跟你保证,像这种从小被宠到大,吃好住好,讨厌工作,怕辛苦的,这么爱自己的人啊,才不会有勇气去自杀,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吧。反而是像你这种有苦不说,爱面子又逞强的,还要求完美的,你这种才有可能把自己逼疯了跑去自杀。”
“我妈要是知道会怪我。”蓝丽摇头苦笑。
“你妈要是心疼,就让他去投靠你妈,你没必要收这种烂摊子,你是为他好,让他自食其力。奇怪,你这么负责的人,不觉得你哥哥的行为很糟糕吗?你懒得纠正他的行为,宁愿给他钱让他住,这根本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要是我猜得没错,像你这种个性的人,应该是更不能忍受他的生活态度吧?每天看见他无所事事会生气的吧?为什么要让自己受气?”
蓝丽思索着。“好,就照你说的,我跟你去阿里山露营,我哥,就赶他去你的小吃摊工作。”
“对,让我的手下训练他,先让他学洗碗,再学怎么招呼客人。”
“我哥一定会很恨你。”想象养尊处优的哥哥洗碗的样子,蓝丽笑出来。
马骏克也笑。“我无所谓啦。”
蓝丽敛住笑容,好温柔地倾身过来,动手解开勒他脖子的领带,扔在桌上。“西装领带衬衫好像真的不适合你,以后别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