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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那天在电影院睡着的事气恼,安慰的说:“麦子,别放在心上啦!我那天也差点睡着,撑了很久努力忍着,怕我老婆回家杀了我。”
吴老师则拍拍他的肩膀,用一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口气说:“老弟,别在意那么多,我那天去看演奏会也睡着了,比你还糟!我想张老师这辈子应该都不会理我了。”
“你们也未免想太多了吧!”雪芬沉不住气的开口“伶珍她应该不是因为那天的事生气不来,她的约会本来就很多啊!想约她的人一大堆,她是前阵子比较空闲才有时间来。我看她心情一直都很不错,今天出门一样穿得美美的,她跟我们在一块都没化什么妆,也没什么打扮,可她去约会就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阿志问道。
“就是穿得特别漂亮啊!”雪芬想也不想的说。
“要怎么样才算特别漂亮?”这回换麦其慎开口问了。
“她不会穿得像我这么朴素。”这很显而易见吧!雪芬双手一摊,向大家展示她身上老旧宽大的棉T恤,以及那件及膝短裤。
众人看了她一眼,接着没人开口。
“干嘛看了我又这么安静!”雪芬瞪众人一眼。
“大姊,你可知道‘朴素’和‘邋遢’是有差别的?”大头说话比较直,既然她问了,他就招了。
“你说我邋遢?”雪芬是知道自己懒了点,她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运动上头,回到家有洗过澡已经算不错,但是她哪里邋遢了?
“我是觉得伶珍看起来满朴素的啊!其实你仔细观察,你跟她都是穿一样的衣服,牛仔裤跟T恤,但你的牛仔裤看起来就是很普通。”
“那你去给我找一件‘特别’的牛仔裤来让我瞧瞧!”雪芬这可不服气了。
“话不是这么说,她穿垮裤也穿得出女人味,但是你穿垮裤却很男孩子气。”
“这叫中性。”说她没有女人味她接受,但她比较喜欢“中性”这个名词。
“好好,反正你说什么都有理,那我问你,你的T恤呢?”阿志又问道。
“我的T恤又有什么不对了?”雪芬拉了拉身上的大T恤。“现在不是都流行穿大大的吗?街上一堆跳hip-pop的不都这么穿?我也是跟着时代潮流在走啊!”“伶珍不只会挑衣服穿,她穿的衣服绝对没有像你身上那种像被洗衣机搅坏的,你自己说,你这件衣服到底还要穿多久才甘心啊?”
“这衣服还能穿啊!”既然能穿,又有什么好挑的?
“你这种观念就错了!T恤是不可能穿一万年的!已经变形、褪色就该换了,难不成你真以为衣服要破了才能换吗?”阿志实在早就想跟雪芬说了,要不是这话题太“娘”没经提起他还真不敢开口。
“我…我…节俭啊!”“小姐,一件T恤也才多少钱,少买几张乐透彩应该都可以买上一件吧!”小庄忍不住开口。“我老婆每天炸鸡排,如果T恤脏了一点她马上就换一件新的,我老婆说过不管是哪个行业,给人家的第一印象最重要,如果我们的店员都穿得脏兮兮的,甚至是破破烂烂的衣服炸鸡排,那客人看了印象也会不好,绝对不能因为我们是在卖鸡排衣服容易染上污渍,就真的老穿那些弄脏的衣服上工。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大家的卫生习惯也比较好,看老板一身脏是没人敢上门买东西的,要不然台北卖鸡排的人那么多,怎么轮得到我们生意特别好?女孩子也是一样啊!那么多女孩子,为什么偏偏伶珍的约会就特别多?”
雪芬怎么也没想到她一向认同的球友想法和自己不一样,这群人应该都有着和她一样的审美观念才对,可是他们竟然一副嫌弃自己的模样,她有些赌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