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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能忘得了,他怎么还敢再出现在她面前,他难道不知道她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将他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那男人向前走了两步,边走边说:“才三年不见,你已经忘了我吗?难不成你连我们那段缠绵亲密的回忆也给──”
“英野风,你给我住口!”
董宛萩猛地旋身,瞪视着眼前这个依然英姿不凡的衣冠禽兽。三年以前,他在她心中是不可多得的好人,他对她的关心、照顾,董宛萩全都感受在心底,也渐渐形成一股不可磨灭的爱。
但自从三年前的某天,他自动撕毁了那张仁慈忠厚的面具,露出狰狞的面孔时,她对他的心就彻底碎了。纵使有再多的爱,也随着这份恨意烟消云散,即使再见,她对他也只有恨和一种形同陌路的冷然。
“真幸运!想不到三年了,你并没忘了我,还记得我的名字。”英野风想接近她,却被她给逃开了。
“这当然,像你这种恶名昭彰的坏蛋,我当然得铭记于心,时时刻刻提醒我不可以再相信任何男人!”她咆哮吼出,眼睛有诉说不尽的恨意。
“可是听说你结婚了。”
其实这也是英野风前来华尔街的目的,他怎能眼睁睁看着她嫁给别人呢?这些年来,他虽然没来找她,但他一直安排眼线在董氏,她的一举一动他全了若指掌,当然也早有耳闻她那传闻已久的惧男心态,因此他不急,他相信董宛萩迟早会是他的,因为他认为全天下只有他知道她隐藏在表面伪装后的美。他更自信的以为董宛萩对他还是有情的,只要自己再甜言蜜语个几句,马上又可手到擒来。
哪晓得半路竟杀出个程咬金,有惧男症的董宛萩居然结婚了!
“不错,因为他例外。”董宛萩怒视着他,对他露出厌恶的表情。
英野风蹙眉看她,心中像打翻的醋坛子,酸味漫开。他其实是爱她的,当初之所以伤害她,乃是受于名与利的诱惑,事后他也深深后悔了,但他始终相信董宛萩终归是他所有,因此才放心的让她回美国。
在他心中,名利总是胜过一切,至今仍是。
“听说他是“黑帮”的头儿?”
“我想你是多此一问。”
董宛萩太了解他了,他这种人做事总是有了十成十的把握,且胸有成竹后才会下手,这次来美,一定将所有人都打探得一清二楚了。“这次来纽约有什么目的?你直说吧!”
“你变聪明了。”
“那是蒙你所赐,我不知是不是该对你说声谢谢。”她句句咄咄逼人,以发泄心中那股埋藏了三年的恨意。
“宛萩…”
“去你的!少用这种会溺死人的声音喊我的名字,恶心极了。”
她蹲下身捡起卷宗,快步走往会议室。
“等等──”他喊住她“可知道你这次所准备的资料是要讲给谁听的?”
董宛萩霍然煞住脚步,回眸瞪视着他,满眼疑惑“会是你?”
“不错,就是我。”他笑意盎然,像是已吃定了她似的。她曾对他痴狂、着迷,英野风就不信他不能从乔勋手中抢过她。
董宛萩二话不说的回身,转向自己的办公室。
“你这是做什么?”他快步追上,丝毫没想过自己会在她面前吃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