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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2/2)

于是我的忧虑很少,我的快乐很多。向左向右都可以,忽上忽下也不赖。谁人的生活没有、顺逆境?

书吗?如果是个雅贼,我乐于赠与。

因为把目光专注在我自己,我更彻底地理解了自己,因此我从未迷失,从未混淆自己的喜好,从未贪心地去获取非我想要的人事

我的居所是贼来了都要失望的,除了营生的笔记型计算机,我想不贼还能偷走什么。

我有时逛诚品,有时蹲在巷尾的小书局看蚕宝宝,玩一会儿娃娃机。

我有时心血来跑去五星级饭店吃大餐,有时窝在家里面团,吃着十元不到的自制饼。

忽然我的天地,那么自在快活,质的望和情的负担都被我拋却。

我讨厌当拉风筝的人,宁可自己是风筝,当心的人儿想飞翔,我随时也可邀游天际。

是啊,我还是有着烈的占有,但仅限于占有我自己。吝啬费力气去占有任何人,即使是很的人儿,也不愿占住他的世界。

我害怕两人世界也变成一座跑灯。

我的生活越来越快乐,我随时能享受孤独的乐趣,也欣喜地迎着两人相的情趣。

渐渐我没有所谓,不太多顽持,顺其自然地活着,笑眯眯地发掘生活里的小乐趣。

我不要两人相得世界变成一座跑灯,我们拥抱着只能亮着几寸地。我宁可各自奔跑,各自觅快乐,回来换新闻,丰富彼此的视野。

有时我在床上练瑜伽,兴起时就翻几个斗,学学家里的猫咪,活得懒洋洋,越来越笑脸的,对谁都没有得失心。

我一天比一天更我自己,那你呢?你自己?你的目光总是放在哪里?

我有时穿得像公主,有时像村妇。

包有时,我富有得像凯般挥霍,有时竟穷得七天不门。

有时…嘿!我备受乏术。有时我孤苦伶仃,要自己安自己。

他是灯,我是。我是灯,他是,嘻!不谁专注地只为谁奔跑,追逐谁的光影,久了都让人厌倦。

当然,等哪天我发财,它们的价钱不再让我心痛,我或者会买。

虽然我常在故事里写名牌货,什么LV啦,什么夜光表啦,但谢天,我的虚荣心只挥霍在故事里,过瘾。真实生活,我对名牌货仍于麻木状态。

我觉得很愉快,觉得自己越来越轻盈。

可是不时局怎么变化,我保有我的弹度日,我可大可小,也能屈能伸。

或者假使贼草,想窃走我的百香果树、木瓜苗、金桔、铜钱草…嘿!草的贼,我乐于让他偷窃。

钻石、不买珠宝,不希望夜归的时候,变成贼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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