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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屑。“真该先搞清状况了再处罚人,否则像书艳格格那样,被你整死了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你什么时候也开始替她说话了?”他犀冷的视线倏地扫杀讨去。
“从和你的侍妾促膝谈心的那一刻起。”
“你又乘机跑去騒扰我的女人了?”
“聊聊而已。”他举手发誓。“是她们告诉我你之所以三番两次都找不到书艳的真正内幕。”
“什么内幕?”
“你家人故意把书艳调离你身边,让你们碰不到面。”
敝不得!喀尔玛霍然明白。他就奇怪怎么每次想找书艳时,她都会刚巧被人早一步找出去。
“我比较好奇的是,你为什么这么想见她?”
“她是我重要的棋子。”
“喔,对,我这个猪脑袋居然忘了。”月贝勒无聊地拍了下额头。
喀尔玛瘫靠椅背,无奈地苦笑,看得连月贝勒都不禁感叹,这个男人实在太有魅力,一颦一笑都能慑人魂魄,可他却有着致命的缺点,太懒。
一流的形貌、一流的才气、一流的家世、一流的本领,足以让他飞黄腾达、叱陀风云,却全败在一个懒字上?恋萌险孀暧、懒得积极争取、懒得在乎、懒得拥有,甚至懒得动用感情℃便他处置自己的人生,任家人摆布自己←不是没有野心,而是缺乏干劲。縝r>
大概是从小傍他家人糟蹋惯了,就学会了糟蹋自己。反正再顺服、再听话地为家人效力,也得不到任何正面回应,仿佛那是他应做的,因为这是报应,他得负责替父母赎罪。时日一久,他就渐渐失劲。要他帮忙他就帮,想用话损他就尽量损,他己麻痹到无所感觉、无所回应。
书艳的存在却乱了他的规矩。
“难得着你对人这么主动积极。”活像垂涎已久的饿狼见着鲜美猎物。
喀尔玛无聊轻叹。“连我都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
“只是想要书艳罢了。”又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一副死相。
“我不是想要她,而是想要事情按计画进行。除此之外,我对她没有任何感觉。”
“既然对她没感觉,你管她跟你家男人有多亲近。”
说得没错,他的确不必在意,他也不觉得自己有在在意,他只是…找不出自己心烦意乱的原因。明明一切都很稳当地按着计划走,那他何必特地赶回来向书艳发脾气?
他有些厌烦地揉揉鼻梁。“毓琪的事办得怎样了?”
“那位离家出走的大少爷啊…”月贝勒懒懒地倾头斟酌。“找是找到了,不过大伙决定暂时先将他扣押在朱雀府邸,待查明实情,再交还给书艳格格。”
“干嘛了?”
“怎么说呢…我是把毓琪找回来了,可是找回的似乎只是那副躯壳,里头的东西,显然不对。”
“听起来还真有意思啊。”
“我知道你很受不了怪力乱神的说法,但是喀尔玛,信件事肯定和最近连续数起失踪而后复返的案件有重大关联。也就是说,书艳格格的推测是对的,她表哥毓琪的单纯出走,己经演变为某种危险局面。”
“毓琪那小子究竟出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