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几个十年可以让你在牢里蹲掉啊?!”
律爵的反应是冷冷的看了律朝庭一眼,头也不回的离去。
“大哥哥,你不要走!”毓慈因听到律爵的声音而忘了哭泣,看着他似乎也令她忘了疼痛,所以她连忙说道:“是大哥哥救了我,他把我从水里拉起来,是他救了我。”
她的话才说完,室內马上静得连根针掉下来都可以听得见。
“谢谢你,大哥哥!”冲着律爵,毓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左右的鄰居最喜欢看她笑,连教会的牧师都说她笑起来像个可爱的小天使,她希望让她的大哥哥觉得她像个小天使。
看着她,律爵久久嘴角才微扯出个弧度。
从他十二岁起,他就一直是孤独一人,而这十年来,除了在狱中那三个生死之交外,她是第一个让他感到心中盈满温暖的人。
这世界上的人,总是落井下石的多,雪中送炭的少,她很可爱!他微对毓慈点了下头,不发一言的转身离去。
从出狱开始,他的身上就已经被烙印下他是个罪人的痕跡,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跟他太亲近,会侮辱了她。他知道这个小丫头常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但他从不理会她,毕竟与他太接近的人都会被帖上同样的记号。
看着律爵离去的宽阔肩膀,毓慈马上撒娇的拉着父亲的手“爸爸,我以后要嫁给律哥哥。”
“胡闹。”孔云日的话还没出口,奶奶极具权威的声音响起:“小孩子乱说话。”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律朗庭留意到了律爵离去时嘴角的笑意,他从未见过这一面的律爵,可能吗?
在心中想着这个小女孩与律爵共处的未来,十年后…律朝庭心中对自己发誓。
他要用十年的时间来重新栽培律爵,使他能够独当一面,十年后,若真有缘,这女孩会再回到律爵的生命中,教律爵学习欢笑与爱。
“小妹妹,”律朝庭和藹的露出一个笑容,看着毓慈“若想当大哥哥的新娘,要好好的用功唸书、平安的长大,十年之后,若你还想嫁给大哥哥,我就叫大哥哥来娶你好不好?”
“好!”毓慈闻言,天真的猛点着头,对她而言,律爵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还是她所喜欢的人。
律朝庭满意的点头离去。他的话在孔家人心中种下了一丝的恐惧,因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一定会得到。
若十年后毓慈真的想嫁,那律爵肯定就会娶的。
神清气爽的起床,毓慈一向是个早起的鸟儿,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样早起。
十一年前的意外,被大石压到的右脚骨头破碎严重,不得不截肢。
演变到最后的结果,便是今日的情況,变成了跛子,走路一拐一拐,走在路上,总会引起他人的侧目,不过她已经学着对这些目光处之泰然。
在国中时代,她因为这双脚而受了不少的耻笑,让她曾经沮丧得不想再继续唸书,但是在家人的支持与坚持下,任性的她完成了学业,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学文凭。
认识的人愈来愈多,使她的心境也愈来愈开朗,不再以有这么一双脚为耻,她学会了知足,因为她知道,比起许多人,她算是幸运了。
“大嫂,早!”才将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孟玉云就从主臥室走了出来,她一看到,马上朗声打招呼。“你怎么那么早?”孟玉云有点吃惊的看着毓慈“怎么好麻烦你做早餐?应该是我来才对。”
“没关系,”毓慈笑了笑,表示无妨“大嫂每天都要上班,我来了,当然得分忧一下,反正不过就早餐而已,你别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