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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人头涌涌,好不容易寻到他的影踪,已急出一身汗,他躲在夜总会门口的喷水池旁吸烟。
我轻笑道:“别忘了你是不吸烟的。”
他转头,见是我,松口气“我见你玩得很高兴,便出来走走,里面太热闹了。”
真的,推门关门间,都有音乐传出来,清晰可闻。
我说:“占姆士,让我们在花园起舞,这里没有人拍照片。”
“好。”他笑了。
我们轻搂在一起跳了一支华尔兹,我哼着那首歌曲,在这一刻,我仍是快乐的,世事孰真孰假,根本难以分辨,何必过分认真。
音乐近尾声时淅淅下起雨来,我们躲在棕榈树下,一下子就成了落汤鸡。
我咯咯的笑。
身上的晚装料子极薄,淋了雨,贴在身上,象一层薄膜。
占姆士说:“你身子淡薄,你会得病的。”
我笑:“无端端地咒我病。”
“要不要回去?”
“散散步再说。”
雨点相当大,但零零落落,象极了香港的分龙雨。那时上班,常常这样子一阵雨就毁了人的化妆发型衣服,好不懊恼。
现在环境不一样,我大可以爱上这个雨,何止是雨,还能爱花爱红呢,我叹口气。
“以前你是不叹气的。”占姆士说。
我拉拉他湿漉漉的领花“因为以前叹息也无人听见。”
他笑笑。这么好脾气的男人,又这么体贴,我暗暗想,若果他只是银行大班,我嫁他也是值得的。
他有一种史提芬所没有的温婉。老史这个人,象铁板神算,一是一,二是二,吃不消他。
我拉着占姆士的手散步会旅舍,雨早停了,凉风飕飕,衣服半干。
占姆士说:“多少人回头来看你,宝琳,你是个女神。”
我笑:“即使是个女神,也因为你提升我的缘故,那时朝九晚五地苦坐写字楼,谁也不会多向我看一眼,一千个马宝琳,有啥子稀奇。”那时格于环境,我掷地有金石之声。
现在罢工在野,整个人流利活泼起来,又有一般黑市女人的幽怨,自然活泼新鲜玲珑,加上衣着首饰,不是美女也得化为美女。
我太明白了,经过这一役,我再也不是以前的马宝琳。
回到旅馆,我俩换了衣服,叫了食物,坐在宽大的露台上看风景。
我说:“月亮已出来了。”
“别开玩笑,哪有月亮。”他笑。
“看。”我指指天上散了的乌云。
他抬起头看那一轮明月。脸上一丝孩儿气马上激起我的爱恋,我拥抱着他。
过了良久,我们喝完了整瓶香槟,天也朦朦亮了。
他喃喃说:“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是如今。”
我感喟,呀,然而他一生还长着呢,我相信他的话,但将来永远是未知数,等着他的快乐多得很:加冕,孩子们出生,权势的扩展…到时他会忘了我,即使没有忘记,我也似旧照相薄中一张发黄的照片,不知在何年何月何日何处拍摄,丢在抽屉角落中,永远不再面世见光,与灰尘蛛丝网作伴。
但今天他说这是他一生之中最快乐的一天,我就已经满足。
我整个人轻快起来,倒在床上。
“好好睡一觉。”占姆士说。
“你呢?”我问。
“我当然做正人君子,到隔壁去伴菲腊下棋。”他答。
我们两人相视而笑。
我睡得这样酣,整张脸埋在鹅毛枕头中。
直到身畔有人轻轻敲桌面,我才呻吟一声。
敲声一停,我又继续睡,连头都没力气转,日夜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