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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刻钟,保丽龙碗就见底了。
哀著有些鼓涨却舒服万分的肚子,蕊美觉得今天也不能算是真的“衰到家”至少她“到家“后,一切事情都还差强人意。
想到这儿,不由得憨笑起来。嘻!什么夜洗民宅、劫财劫色咧,自己这么恰北北的,别人没被她欺负都要偷笑了。一定是自己小说写多了,想象力太丰富,甚至还有一点“被害妄想症“,才会这么神经质。
吃饱了,平心静气想想,其实今天会发生这种事,双方都不是有意的,何苦对人家这么不留余地,非得扯着脸弄得势不两立不可吗?
包何况,人家那么自始至终都是那么诚心,而她竟得了便宜还卖乖,老臭着一张脸,仿佛想把人家吃了一样。多亏对方不跟她计较,不然,要真碰上个恶人,铁定吃不完兜着走。要想全身而退,更是难上加难,哪还容得下她耀武扬威地撒野?
想到这儿,她开始觉得愧疚。
瞥见桌上静静躺着的名片,蕊美倾身拾起它,又把他名字默念了一次。
嗯,公关公司经理,应该不是个小角色。不自觉回想起这个人,忽地才发现,若是抿去自己的私心和成见,他倒不失是个温柔、迷人的男人。
咦?常蕊美啊常蕊美,你脑袋也被撞昏了是吧,竟然什么不好想,居然想着那个自己刚刚差点跟他撕破脸的人?!
拿了瓶优碘葯水,轻轻拭着膝盖上的伤,一阵痛彻心肺的惨叫,蕊美龇牙咧嘴地丢掉棉花棒。盯着上葯后的腿,仿佛在膝盖缝了个补钉,难看死了!蕊美忍不住气愤地哼了一声,暗忖:巫丰群,要是这猪脚面线真有什么不对劲,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拿了块纱布覆上伤口,虽然知道这样不易接触空气,不太容易结痂,但是,这也是不让它再次被外物摩擦到的唯一方法。等一切安置妥当,蕊美才突然想到,整晚又是赶稿又是奔忙的,竟忘了她的宝贝哈士其还在宠物店,哪有这种主人把狗送去美容这么久的?
打了通电话,一连串的嘟嘟声不绝于耳。抬头看时钟,凌晨十二点十分了,想必已经打烊了吧!唉,都怪自己,粗心大意的,把狗狗丢在那儿过夜,想到就好自责。睡一觉,明天宠物店一开,就要把它接回来。
躺上床,蕊美睁着眼呆滞地望着天花板。怪哉,明明应该觉得疲惫呀,为何脑中的细胞却像被鼓动了一般,天南海北运作个没完。
真是职业病!蕊美喃喃自怨。才刚交完稿,现在灵感又来了。
不过,哪有作家会嫌灵感多的呢?思忖至此,她纵身弹起,回到书桌前点亮台灯,打开电脑。黑暗中的光晕像在播送着灵感的种子,源源不绝。她的思虑分明,心灵澄静,纤纤长指在键盘上快速飞掠,将脑海中的一幕一幕诉诸文字,赋予它们生命力。
约莫到了凌晨一点半,蕊美的大纲于焉完成,明天一早,接回在宠物店待了一夜的Chocolate今后,就可以动笔写书了。
自从一年前开始写稿后,蕊美就深深迷恋上这种感觉…制造书中人物,进而了解他们,为他们编织新鲜有趣的故事,藉着他们,也可以抒发她的梦想、创造她的希望…这也是蕊美愿意离乡背井,辞掉离家近的工作,远道上台北打拼的原因。朋友常问她,待在南部也可以写稿啊,为何一定要只身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他们当然不了解,台北这个大都会,有挑战、有刺激,对她的写作生涯,才会有帮助;更何况,她也不想待在那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