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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聪明的话,应该听得出他已经在下逐客令了。“而我也不会为你破例。”
“这样吗?”陆无双双手抱胸,心想这家伙可能还活在十八世初的中国吧。不用女人?不晓得他上床时是不是也不用女人?“没问题。”这还不简单,人家不用她,了不起回家去。“不过,很抱歉。我可能必须先请你支付我两个月的薪水之后,我才能离开。”叫她现在走人?这太好了,她不用做什么事就领了两个月的干薪。
“什么!”这个女人在说些什么东西,凭什么他得付她两个月的薪水。
“在契约上不是写得明明白白的吗?”雇员在期限前离职,不得要求雇主给付任何薪资湘反的,若是雇主在期限前解聘员工,则不论其工作时间长短,须给付全额薪资。而契约上的起始期,为她到雇主处报到开始。
现在,她人已经“千里迢迢”地远道而来,在法律的认定上就是到雇主处报到的一种行为,也就是说,他们的契约已经开始生效了。
“契约?”冷天霁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契约这回事。“小姐,契约必须是双方承诺,光就你单方面的同意是不构成任何法律效力。”
“我知道啊。”他说什么废话,这点小常识她当然懂。“不过,这份契约并不是我自己拟订的,事实上是由雇主这方订定的,而我只是同意里头的内容而已。”她事先将契约内容反覆斟酌后,才在上头签名盖章的。
“陆小姐,为了证明你所言非假,麻烦你将你口中的契约借我过目。”
陆无双从行李包中掏出一张大A4小的纸张。“这张是拷贝本,正本在我家。”她走上前,将契约递给他。
一直到现在,她才看清楚和她对话的男人的长相…吓!真是令人印象深刻。
陆无双一直到目前为止,还没遇到过能让她心跳加速、脸河邡热的男人,但这并不表示她缺乏欣赏男人的眼光。她和一般人相同,喜欢看帅哥。至于自己去交个帅哥男朋友…她总是因为麻烦而作罢。
首先,光就交男朋友这件事本身来说…
约会,花钱、花时间不说,真有事情一忙起来,连偷个空睡个懒觉都嫌奢侈,还得死命地安排时间见面。如果真的排不出来,很容易会被对方冠上个“你(你)不爱我”、还是什么“你(你)不重视我”这类无聊的指控。连男、女朋友都没法照顾得十分完全了,更何况是闲杂人等,也难怪恋爱中的人常被朋友当成“有了异性。没了人性”的人。
这么麻烦的事,用想的就让人头痛。她每天要应付的课业,多得她根不得有另一个自己来帮她分担,哪来的美国时间交男朋友。
再者,帅哥男友?
得了吧,她可不想天天在那儿猛想,又有多少个女人对她的帅哥男友投怀送抱,整天不停地喝醋。她是嗜食带点酸味的食物,可是像醋这种东西,她可是敬谢不敬。
不过,实际点来说,她要到那儿去认识帅哥男友?就算让她认识好了,她也不见得愿意花那个时间,来吸引他的注意。
麻烦哪!
而她眼前这个傲慢的男人…绝对是个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