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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2/4)

他想念她。

但这样不够。他想要每天晚上跟她在一起。他想要和她一边吃晚餐,一边聊当天发生的事。他想要和她在早餐桌上抢版报纸。他想要和她一起健练武。无论是空手、有氧搏击或他最喜的脱衣摔角,练到最后都是以翻云覆雨收场。地下室的健房弥漫着她的幽香、的气味和回忆。

为了什么?结局仍会相同。无论在这里两个星期或两个月,她仍然会找新工作。他猜他应该庆幸她这么快就找到工作,因为她找的越久就会找的越远,最后可能会去亚特兰大或更远的地方工作,那可就真的糟糕透了。

“没有。我上了床,但在看书。”

可恶!连他的早餐桌都充满回忆。

那一也令他不;他不愿当她的区区,他要当她的中心。

看似完的事令人起疑,但他和莎兰的契合就是那么完。即使吵架,他也不必担心会吓到她;事实上,他怀疑她有可能被任何事吓到。那一很完。他不必像对待玻璃娃娃那样随时小心翼翼地对待她。他们在床上火辣激情:完。他们使对方笑:完。也许是因为她军人家,但她似乎能以别的女人所不能的方式影响他:完

不,她会一就看穿他的伎俩。何况,她还有环游世界的远大计划。她选择总这一行,专心一志于工作,不让自己受情的牵绊,的生涯规划都是为了达到那个目标。他不知那个计划在婚姻的架构下是否能够实行和要如何实行。他不知她是否愿意先结婚,还是会持等到计划实现后再谈婚事。

他们是情侣,仅此而已。他从来没有说过“顺其自然”以外的话。他没有作任何承诺,也没有要求她作承诺。但他认为不脚踏两条船是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如今没有承诺令他苦恼。他早该有所表示的,现在开不知有没有用。她已经谈妥条件、签订合约;凭他对莎兰的了解,她甚至不会去尝试修改条件…不会为了区区一个同居的情人。

“嗨。”他在她接起电话时说。

他看看时间,然后拿起电话打给她。

有空时一起吃午餐。

他可以让事情照现在这样下去,跟许多情侣一样在周末相聚、在平时通电话,在彼此都

莎兰不是一个可以被等闲视之或视为理所当然的女人。他不认为他犯了那两项过失,但他也没有让她知她对他有多么重要。

莎兰星期六来和他过夜。尽管翻云覆雨的激情几乎要了他的命,他还是对她贪得无厌。他们在不在床上都那么契合,那一有时几乎令他到害怕。

但真正令他不的是,他没有权利跟她唱反调。

“你穿什么?”

两个星期的缱绻虽然好,但他不会笨到以为那样就能留住她。她从未疏忽对法官家人的职责或应征新的工作。他只是以为她不急着谋新职,以为他们会有更多的时间相聚。

他终于下车屋,打开电灯和电视,去冰箱拿饮料喝。那是他的惯例,但现在令他到空虚。冷冷清清的屋令他生气。

“吵醒你了吗?”莎兰不是夜猫族,通常在九到十之间就寝。他打这通电话是在碰运气。

她是一个很好相的人,但他也知她是一个律己甚严的人。严格的自我标准是她引他的地方之一。莎兰一向言必行、说到到。如果作承诺,她一定会信守。在她结婚后,她的丈夫绝不必担心她会红杏墙。她也许会和他离婚,但绝不会对他不秩櫎─只有傻瓜才会对她不忠。

她只差没有对他说“我你”三个字。他当然知他。但他什么都没,没有巩固或公开他们的关系;他只是优哉游哉地顺其自然,现在可尝到苦果了。

她笑了。“这是

见鬼的!比那时还要糟。当初他一也不想念莎侬。发现她有外遇扼杀了他对她所有的情,剩下的只有怨愤。但现在他想念莎兰。他在工作时还能忘记对她的思念,但知回家时不会看到她的隐痛,总是埋伏在内心等着在他不忙时偷袭他。

“嗨。”他几乎可以听到她在微笑。

他恨她住在雇主家,那恨意烈到使他不得不努力隐瞒。对于她的事业,他一直很通情达理,甚至宽宏大量。当她告诉他,她接下工作和要住在雇主家时,他没有怒吼:“休想!除非我死!”那才是他真正想说的话。通情达理令人窝

他就习惯了有莎兰在家等门,屋里没有她的觉几乎和刚刚与莎侬分手时一样糟。

中不足的是,她不在他边。

如果真想留住她,他就该早作承诺。但是,天啊!只有求婚能留住她,但是一想到再婚就令他冷汗直冒。也许他们可以订婚很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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