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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坐起身,跟身前趴坐的狗大眼瞪小眼。
很好,看样子她再怎么凶也没用了,显然牠已免疫。
对峙片刻,她冷冷道:“装可怜是白费力气,我可是出了名的铁石心肠。”
回应她的,是一声悲戚低鸣。
将心一横,她拿被单将自己从头到脚包得密实,打算以此杜绝所有外来騒扰。
“滚开点,我要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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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好大,天空万里无云,蓝得刺眼。
女人走在路上,未睡醒的双眼不堪阳光折腾,快瞇成了一条线。
手中牵着一只横冲直撞、因重见天日而兴奋不已的笨狗,加上她昏昏沉沉、被牵着鼻子走的模样,实在很像盲人与导盲犬的组合。
在险些吻上一根电线杆之后,她用力甩头,想使自己清醒。
“笨狗!走慢点!”忍不住咒骂出声。
明明下定决心要蒙头睡自己的,偏偏那一咪咪尚未死绝的善心作祟,可恨!
这只笨狗究竟想上哪儿去?穿越马路,她决定再过五分钟,无论牠想去哪,她都要使高压手段将牠带回。
所幸五分钟未到,一人一狗已抵邻近公园。
鲍园,原来是公园。喔,对,差点忘了,雯君当时说什么来着?她为了那个什么什么的,要每天到公园遛狗?
“汪!汪汪!”
几声狗吠入耳,她低头瞄眼脚边的狗,奇怪那声音怎么显得有些距离?下一秒,另一抹金黄矮影窜至眼前,她定睛一看,才晓得那是另一只博美狗的叫声。
两只狗像是旧识,一见到彼此,兴奋地奔前,使她险些拉不住系绳。
“喂!安分点!”她拉紧系绳,很不温柔地命令。
然后,耳中忽闻疑似招呼的男声。“早安。”
谁?她抬头,一道修长身影入眼。
男人身着一件红黑格子长袖外衫,里头衬着件纯白T-shirt,下身是深黑牛仔裤,整体打扮大方又不失帅气。他的发打薄削短,发长未过眼,显得精神;五官端正,最引人注目的该是他翘长的睫毛,无需凑近也能清楚见到;他左耳上戴着一只银色耳环,为休闲感添了分时髦。
她瞇了瞇眼,一大清早见到这种人物,跟太阳的刺目度难分上下。
他右手牵着绳,绳端系处显示他是那只博美狗的主人。
男人本来垂眸望着爱犬,此时才抬头,看清她的面目,明显一愣。
她则脸色微沉,显然已明白他是何方神圣。
雯君肯定就是为此人才养狗…不,该说是买钓男工具。而她此刻不能与周公相会,得在此苦命地遛狗,也跟他脱不了关系。
对,她也承认他是个帅哥,且还是个清爽有型的帅哥,但他同时也是间接的罪魁祸首。她的起床气向来不小,迁怒功力更是一流,此时脸色自然难称友善。
“你好。”他很有礼地先开口。
好?她哪里好了?她困得很。虽然很想发狠骂他一顿,却缺乏力气,当下看也不看他一眼,扯扯手上绳子示意走“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