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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不可能错的,我又不是笨蛋,会搞不清楚男女性别!”世善话里另一个意思是:只有你这个眼睛脱窗的白痴,才会看不出来我是男、是女。
“所以我最讨厌东方人。”语音稍落,出现的是一张熟悉的脸孔。
老实说,世善一点都不讶异。这个人完全符合他早先对嫌犯的猜测。
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对这里的环境了若指掌。
平时的风评很好,连一年来观光一次的旅客都百分之百信任…诚实的约翰。
在旅馆里做事,挑选东方女性观光客下手绝不落空,又不会吞下警察设下的诱饵,在哪里找作案条件这么优厚的嫌犯。
“你就是那个专门袭击东方女性观光客的抢劫犯?”世善虽已有九成的把握,但还是问清楚点比较好,免得捉错人。
“我没有袭击她们,只是稍微疼爱她们一下。”约翰绽开一朵天真的笑容。
“是吗?”世善打个寒噤,毁人家容貌叫疼爱?
“当然,我是个教徒,绝不撒谎。”约翰举手在胸前划个十字。
“可是我看你现在一点都不像个虔诚的教徒耶!”发誓当吃饭,变态加三级!世善讥讽地扬起双眉。
“没关系,杀了你之后,我自然会上教堂忏悔,主会原谅我的。”约翰翻脸像翻书,一下子原本笑容满面的脸孔布满阴骛疯狂的气息。
“奇怪,你不是只找女人下手,毁她们的容,却从不杀人。”世善状似悠哉地损他。“难得你居然肯为我破例,我实在是太荣幸了。”
凄惨!克林怎么还不来?世善暗暗跳脚。
凡人都知道不可以与疯子为敌,所谓“一人发疯,万夫莫敌”他虽神勇,可也没勇到有把握和一个疯子对打能全身而退。
“人总是要进步的,不是吗?”约翰咧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静谧的黑夜里霎时充满狂笑声。
真是疯得有够彻底!居然拿更重大的罪案来比喻人类的进步。
“可是你退步了耶!”世善丢给他一抹温柔纯真的笑容。“你都没看出人家是男人。”
拖吧!能拖多久是多久,最好拖到克林来为止。
那个家伙还说有三组队员交叉巡逻保护他,怎么他现在这么危险,也不见有人出来“英雄救美”难不成全吃消夜去了?
“女人都爱骗人,我不会再上当了。”约翰掏出一把雕工精致、古朴不凡的银色短刀,亮晃晃地映在他的颊边,诡异得像来自地狱的修罗。
“嗯!刀很漂亮,以身为艺术家的眼光来看,堪称极品,铸刀之人的手艺与品味非同凡响…咦?等等…”
世善用力地甩头,太平洋拗到大西洋去了,那把刀是凶器,也是即将切割他的利刃,他居然欣赏它,真是“秀逗”了。
他又一次甩头,当真是近朱者赤,和疯子相处久了,就会沾染上疯气。
“你很漂亮,”约翰向世善逼近了一步。“我最喜欢美人了,你乖乖地站着不要动,一下子就好,保证不会痛。”
“废话!死了当然不会感觉痛。”世善再没心情和他虚与委蛇,他直往后退,非到万不得已,实在不愿意和一个疯子生死相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