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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娇媚形象完全搭不上边。
放假嘛…
在这里吃了两年早餐,没遇见过熟人,就算碰上了,只要她头一低,没有人会将这个像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欧巴桑小姐”—联想成高贵典雅的方韶茵。
于是…她就十分安心地吃她的早餐、看她的杂志,舒适到不时会忘情地将一只鞋甩飞,然后再用光著的脚丫在桌底下搜寻失踪的凉鞋。
瞧她那一副慵懒的闲散模样,沈博奕像发现新大陆般笑咧了嘴。才打算放弃,她的人就出现在他面前,是想考验他的毅力吗?
“她是你们这里的常客?”沈博奕给了老板一个眼色,老板顺著方向看去…
“喔,方小姐,对啊,你认识?”
沈博奕露出玩味的表情。“她来这里,都打扮成这样?”
“她就住在我们这栋大楼楼上,我们很多住敖近的客人都差不多这样,放假时,休闲轻松一下。”
“有没有很多男人向她搭讪?”他又问。
“搭讪?”老板又回头望了望方韶茵,似乎觉得不可思议。“你说方小姐?”凭她那副模样?
沈博奕视线仍凝在方韶茵身上,她正大口嚼著生菜,用手背扶扶镜框,一边还忙著在桌底探勘鞋子被踢到什么地方去了,而她那双大眼,到现在才只撑开不到七分。
他轻轻地笑着,居然觉得她这个模样比第一次见面时还生动、可爱,这完全违反他对美丽事物的认定。
老板朝他眼前挥挥手。“喂!沈博奕,回魂喔!”
“嗯…刚才说到哪里?”他拉回视线,歉然一笑。
沈博奕?!
听见空气中冒出这三个字,方韶茵霍然抬头,四下寻找叫这个名字的可疑男子。
不会吧…是他吗?
她在吧台旁的角落看见一个身形、发型都跟沈博奕很像的男人,连忙把脸埋进竖起的杂志里,拉高耳朵想从他们对谈的声音里寻求更确定的答案。
愈听愈可疑,愈听愈觉得相似度达百分之九十…
最不想遇见的人就是偏偏会出现在你面前;想在对方面前保持完美形象,就愈可能在他眼前摔跤,这就是让人恨得牙痒痒的“莫非定律”?
她可不想在计划即将完美落幕时,却因为在台上跌了个狗吃屎导致形象受损而提前阵亡。
“嘿…结帐。”她小声地唤来服务生,三两口将咖啡喝完,一手不敢大意地扶著杂志,然后将手伸进运动裤口袋摸索钞票和零钱,想在神不知鬼不觉的状况下偷偷溜出咖啡馆。
奇怪…鞋子咧?
结完帐后,她一只细白玉足在桌底下拚命移动寻找,东点点再西踏踏,怎么…找不到?
就在她要放下杂志弯腰到桌下找时,沈博奕突然站了起来,她倒吸一大口空气,赶紧又将杂志扶好,恨不得将整个身体挤进那本杂志里头。
她不敢露出脸,只能侧耳从他们的对话间猜测,他要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