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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皮笑肉不笑地比划“尝尝看我的手艺。”
诺因咕哝几句,叉起一块熟透的马铃薯送进嘴里,紧闭着眼,颇有壮士赴死的决心,那表情像是吃什么难吃的葯一样。
“这么难吃吗?”
她以前还时常请朋友吃饭耶!不可能到了纽约,手艺却全部留在台湾了吧;:
只见他咬了几口,接着张开一边紧闭的眼,对她眨呀眨“想不到,味道还不坏。”
虽然他不是兔子或是地鼠,然而,这种食物的口感的确还不坏,就算没有熟悉的肉味,但是不难吃…不像想像中的难吃。
张玮慈听到他的评语,笑了开来“我就跟你说吧!”
接着,换她得吃带血的牛肉。看着那鲜嫩腥红的肉块,忍着满身的鸡皮疙瘩,憋着气,她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
接着她发觉,其实也没有想像中的恐怖。
就像是看出她的想法,诺因也笑了开来,学着她之前的语气“瞧,我就跟你说吧!”
张玮慈看着他调皮的模样,不禁失笑。
这顿晚餐吃得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愉快,印象中,她从前的每一个约会对象,都比不上诺因…声音低沉醇厚,谈话风趣大方,隐藏在吓人的外貌下却是幽默而且温和的男人。
吃完饭后,诺因一边收拾碗盘,一边和她闲聊“所以你来纽约是为了游学?为什么不打算在这念个学位?”他们方才聊到她来纽约的目的,他忍不住鸡婆的为她规划起来。
“再说吧,”她当然也想,不过现在的状况不允许“可能回台湾之后再找个工作,多存点钱,有机会再来纽约。”
“这么说,你很快就要回台湾喽?”
哗啦哗啦的冲水声掩盖了诺因话中的失望语气。
她没有发觉他的异样,歪着头想了想“也许,等脚好一点…”
想到这问题,她也觉得这样叨扰人家似乎不太好,只是在大胡子身边,她感觉很快乐…于是,完全不去思考这个问题。
两人沉默下来,好一会都没人出声。
为了打破这份尴尬,张玮慈不自然的笑了笑“你问这干么呢?”
诺因慢条斯理的擦干手,把碗盘放入烘碗机中。偏过头,像是考虑许久,才转过身,灰色的眼睛深深凝视着她。
“因为我在想,我要怎么追求你…或许,现在得用最短时间,想办法追到你,才能把你留下来。”
张玮慈两、三天没有下楼去了,她躲在佩卓的房子里面,看着电视胡乱转台。
没下楼的原因第一是因为她感冒,第二,则是诺因的告白。
自从那天诺因突然说要追求她之后,由于太过震惊,她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幸好佩卓的冰箱…魁也有冰箱…堆满食物,她不怕饿肚子。
老实说,她并不讨厌诺因,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喜欢他的…
浓厚胡子掩盖着的脸庞,凝视着她时,那一双温柔的灰眼,在阳光下丝缎般闪亮的头发,笑起来沉稳醇厚的声音,还有那天不小心窥视到的雄厚胸膛…
只是她要怎么回答呢?
她想起以前谈过的恋爱,有个跟她交往过的男人对她的评语却是…比一个男人还要勇敢!
最后一个男友跟她分手的理由则是…不想跟一个外型看起来像小孩,内在是个男人婆的女人交往。
她赏了他一拳,让他戴了一个月的墨镜上班。
从那之后,她便认定自己是个悲惨且没男人缘、没恋爱运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