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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曲。”
我说:“你是幸福的,你比潘景家幸福。我当初选择了潘景家没错。”
他说:“我宁愿你选择我。”
说完这句话,他起身向操场跑去。绝尘。
我瞥见他红了脸。“我宁愿你选择我”这句话是可以有很多解释的。比如说,这“选择”并非多年前意义上的选择,而是意味着现在,甚至将来。因为毕竟潘景家已是我的弟弟。或许是我的心思太过密集了吧,我定定地望着操场上的那些矫健的身影,男孩子们,我所喜欢的男孩子们露出了健硕有力的大腿,在奔跑,像踩在我的心头,沉重而有力,我多希望其中有弟的影子,我在梦里一再见到他,还是毫无杂念的小孩子的样子,可是我已经到了用舌头去添,去碰男孩子牙齿的年纪了。
弟越来越不像话,他酗酒、抽烟、打架、找女朋友、夜不归宿。他像个桀骜不驯的小流氓隔三岔五地出现在街头。爸爸悲伤极了,从没见到他这样难过,每个黄昏,他都站在阳台上一声不吭地向外眺望,他希望看见弟。
十一月二十八日,是弟的生日,家里照例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爸爸还从蛋糕店买回了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全家人都等着他回来吃晚饭。后来,爸爸挥挥手,若无其事的样子说:“榛,吃饭吧,别等他了。”
我不肯吃,硬撑着没有让眼泪流下来,头也不回地出门,下楼,一来到大街上,我就再也抑制不住了。我边走边哭,毫不顾忌路人见到自己的失态,即使是掘地三尺,我也要把他找到。在路边的投币电话那儿,我不停地投币,一个电话一个电话拨出去。午夜的时候,我敲开了郊区一幢平房的门,弟只穿着一件裤头,赤裸着上身,见到我的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异常古怪。
“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不由自主地扭过头去,并且脸庞浅浅地红着。弟弟忽然意识到什么,折回去加了一件平角裤,再次出现在门口。
“弟,我可以进去吗?”
他回头看了一眼屋里,犹豫了一下,有点无奈且厌倦的样子“好吧。”
是一间三十平方米左右的小房子,狭小逼仄得可以,除了放下一张大而凌乱的床之外,似乎再也放不下其他任何东西了。在墙上有玛丽莲·梦露的黑白招贴画,性感得活色生香。床上有一个女人,眉眼单薄,眼梢的地方流淌出淡淡的妖媚,有一点像“鸡”可明显还是未成年的少女。床下有一大堆纸巾和两个用过的避孕套。
弟对躲在被单后的女孩说:“这是我姐。”
她如临大敌般地笑了一下,很小的声音叫道:“姐。”
弟说:“你走吧。”
这是弟的朋友租住的房子。
那个女孩走后,我问他:“怎么不是你的第一个小爱人了?”
弟说:“早就吹了。”
我说:“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他漠不关心地追问。
我忽然有点心疼。
“弟,你该回家了。不能把日子这样过下去了。今天是你的生日。”
他似乎并无反应,淡定地“哦”了一声算作回答。
我想我是疯了,劈手夺过弟手中的烟。叼在嘴里狠狠地吸上两口。在弟瞠目结舌的时间里,我把半支烟抽成一小截烟屁股,然后狠狠地掐灭。我被呛得头昏脑胀,直流眼泪。
我说:“你不是疯吗?不是放纵吗?那让我们一起来好了。”
我拥住弟,把滚烫的嘴唇递给他。他慌张,毫无准备地喊我“姐”我停下来,对他声色俱厉地强调:“叫我榛。”
他顿了一下,用陌生的目光打量我,试探地叫了一声:“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