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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3/3)

,在她们心中酿成精神分裂。

不过,我也强调,女人在可以与不可以的取决间,不要有“奉献”心理。

不要因为怕不跟他怎样,他就会不要你。

不要以性做枷锁,套住两个人的自由。

如果你要,那是因为你想要,不是牺牲。若你觉得“吃亏”或心里有任何不舒服。不甘愿的感觉,千万不要。

在你决定开放行为时,也请开放观念。

若你考虑之后,真觉得新婚之夜还是处女对你很重要,则请铁定守住“贞操”

最最重要的是,预防重于治疗。念过健康教育课的人,不会不晓得一次上床就可能怀孕。到时候,你哭哭啼啼告诉他:你要做爸爸了,他会哭得比你还大声,或者逃之夭夭。

这种问题,常常发生。

床是一块独立的国土,在床上我们画地为王。床是一个绝对自由的空间,当你从一个学生变成社会人之后,便越发明白,床不只是生存之必需品,它更是人性尊严的保留地。

上床,睡觉或做爱,是必然的两件事。有趣的是,睡觉和做爱,从二十岁开始,男人和女人便有不同的消长。

二十岁的男人可以在床上精力充沛地需索无度。翻云覆雨;二十岁的女人却害怕和男人上床之后,肉欲取代纯洁的爱情,从此再也没有花月良宵中眉来眼去的默默情愫,只有阴暗小室里热汗淋漓的男欢女爱。

二十出头还在谈恋爱的女人普遍都有一种很传统的恐惧:我跟他上床之后,他会不会就不要我?爱是情操,而性是禁忌,对未婚女子来说,大多泾渭分明。

二十岁的男人脑袋里绝不存在这种二分法。性主宰他们的神经(生理学上男性本能如此),如果不必担心负不负责任的问题,他顾虑的是:如果我跟她上床,是不是将来一定非得要娶她?

年龄渐长,两性对床的取向一定有转移。性对女人而言是一种不释放就不如何,一释放就不得了的东西,一旦知其滋味,脑海里的性爱二分法自然混灭。若说三十岁到四十岁的女人处在如狼似虎之年,渐渐接近三十岁的女人则已逐渐由乖巧的猫变成狡狯的狐狸,上床不能再拒绝做爱这个意义。

男人则否,当繁忙公务缠身,当成家立业一肩两挑,当少年血气渐渐转为平和,他们想到“上床”这个字眼,越来越希望是好好睡一觉,不要失眠。越迈向成功的男人越是如此。

我的一个女朋友在二十六岁之后便开始急于把自己嫁出去,而在二十八岁时她如愿以偿。她和大她十岁的现任异国丈夫相逢于尼泊尔的湖心旅馆,午餐时两人同桌对吃牛排,晚餐时分便在床上度过,再经过一年的相互探视与鱼雁往返,她终于嫁作洋人妇,目前婚姻幸福、家庭美满、儿女成双。

提起她追求婚姻之成功,她私下得意地强调“上床之必需”:“如果不是我和他见面的第一天就上了床,他可能第二天就不记得我是谁。”

不过,这种有点“惊世骇俗”的言论,可不能在把上床视为道德事件的人面前播放,其实现在很多人还是将做爱一事看成“不可说,说了便错”一不小心便会被攻击为荡妇淫娃。虽然很多人“静静吃三碗公”

其实很多人是‘行为开放,观念保守”

她的经验或许可以解释俗语所谓“女追男,隔层纱”不过这种以性为婚姻手段,并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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